关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卫生院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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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的规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卫生院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受省环保厅委托,我局拟办理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三门县浦坝港镇浬浦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浦北路168号;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5日 拟增加的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传真:88581184 联系人:洪超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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