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7666 | 台州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盛阳路西侧下齐路北侧的兴邦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无防漏防渗等措施,无废气处理设施,拆解铅酸蓄电池过程中含铅废液渗入地下,非法转运出售危险废物。 | 台州市 温岭市 | 土壤、重金属 | 台州兴邦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于2013年通过环保审批,于2014年通过验收;年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2.5万吨、废镍氢及镍镉电池0.8万吨、废锂电池0.8万吨项目于2017年5月通过环保审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尚未投产。 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铅酸废电池拆解作业迹象;危废贮存仓库内贮存部分废铅酸蓄电池,危废仓库已落实防渗漏措施,地面干燥未发现渗漏迹象;破损电池堆放处未存有破损电池,公司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1套,用于对破损电池堆放处的酸雾进行收集处置,本次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未在运行。但检查发现破损电池堆放处密闭性有所欠缺,存在破损电池酸雾泄漏隐患。查阅和核实该公司危废经营、转移台帐,2017年以来该公司累计转入危险废物202.7024吨,转出180.836吨,加上2016年结余贮存危废8.915吨,目前共贮存危废30.7814吨,未发现有非法转运出售危险废物行为。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9月5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加强破损电池堆放处的密闭措施,防止破损电池存放时产生的酸雾泄漏。下一步,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 | 7689 | 台州仙居县湫山乡沙地村山田湾王纯良养猪场臭气扰民,直排废水。 | 台州市 仙居县 | 水、大气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仙居县山田湾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该养殖场占地面积16亩,与最近村庄距离500米外,目前有存栏生猪802头。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已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措施,污水、污粪存储,消纳地等“两分离三配套”设施到位,运行正常。养殖场已与附近农户、村签订协议,落实配套消纳地500亩,建有沼液池500立方米,堆粪棚100平方米,储肥池100立方米;同时,该养殖场与仙居县种子公司签订沼液外运异地消纳协议,沼液消纳档案齐全。湫山乡落实了专人进行线下监管,仙居农业局对该场安装了液位预警与视频监管进行线上监管,并进行不定期巡查,从巡查看,该养殖场设施到位,运行正常。对该养殖场3个场界的氨项目进行监测,结果达标,但现场有无组织排放的少量臭气。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9月5日,仙居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2.仙居县农业局负责对该养殖场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实施关闭。 3.仙居湫山乡人民政府和仙居县农业局对该养殖场在关闭前加强属地和行业管理,并进行不定期巡查。 | / |
3 | 7705 | 台州天台县110KV桃源输变电工程存在电磁污染,对秀水山庄产生影响。 | 台州市 天台县 | 其他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110千伏桃源输变电工程是台州电网重点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项目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西部,已于2011年取得省发改委路条文件,建设规模为主变二台5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长约2×9.95公里,其中电缆2×0.1公里,变电所地址位于赤城街道桥上村。 经核实,该输变电工程项目尚未开始建设,仍处于前期报批阶段,已取得项目可研批复。项目选址符合《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入口区详细规划》和《天台县电力设施布局专业规划》,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已报住建部审批,项目选址意见书正在报省建设厅审批中。项目已完成环评报告表编制并准备报批,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本工程运行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分别满足4kV/m和0.1mT的限值要求。根据环保部HJ24-2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第4.7.1条对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要求,110千伏变电站评价范围为站界外30m,目前该项目选址围墙与秀水山庄围墙最近距离为121米,不在技术导则要求评价范围内。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天台县将制定环保监测计划,监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的动态变化。同时要求属地街道和电力部门加强对工程周围小区居民关于高压输变电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 | / |
4 | 7709 | 位于台州三门县沿海工业城的台州市正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浙危废经第114号)租借给他人使用,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废铅酸蓄电池,使用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危废,台账、转移联单作假。 | 台州市 三门县 | 其他 | 台州市正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其危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企业年3.5万吨废旧物资回收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 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共建有中转车间2个,实际在用车间1个,已建有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1套,设置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干、湿堆放区及废酸液收集区,地面已做防腐蚀处理并建有导流沟,车间内危险废物标识规范。车间外设有应急处理池一个,池内无废水,厂区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核查该企业危废台账及危废转移联单,转运联单及台账均制作规范,该企业2016年贮存危废10.318吨,2017年收集197.527吨,转移量161.3吨,剩余量与目前厂库实际贮存量相符,台账记录实际转量与转移联单相符。调取相关材料发现,该公司与具有资质的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单位及运输单位签订有合同,废旧铅蓄电池收集入厂均由台州市良驰危化物流有限公司负责运输,储存至一定量后再委托济源市金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送至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或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另针对废铅酸蓄电池意外破损产生的废硫酸,该企业已与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但检查发现,该企业最近一次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备案为2014年1月8日,至今已近4年,企业仍未按相关规定重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并向三门县环保局备案。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9月6日,三门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于法定期限内重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并向三门县环保局备案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限30天内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 |
5 | 7711 | 台州三门县的浙江恒康制药有限公司固废管理不规范,马沙拉嗪生产线未批先建。 | 台州市 三门县 | 其他 | 浙江恒康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制造、有机中间体制造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等,其盐酸胺碘酮30t/a、加巴喷丁30t/a原料药GMP技改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 2017年7月4日,环保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曾于2016年至2017年7月4日生产了3个批次共1.25吨的马沙拉嗪,该马沙拉嗪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对此,三门县环保局于当日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并于8月9日作出停止项目生产并罚款人民币5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7月4日检查还发现,该企业加巴喷丁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液A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于2015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共转移了1290kg;对此,三门县环保局于8月9日作出责令其加巴喷丁回收母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罚款人民币4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7年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燃煤锅炉淘汰及生产设备检修维护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线未生产,废水处理站在运行,用于养护菌种;调阅相关材料,该公司固废管理台账齐全,现场标识齐全;对该企业生产车间和产品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马沙拉嗪生产迹象。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三门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时组织检查,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固废规范管理。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及时依法查处。 | / |
6 | 7720 | 台州路桥区横街镇杨桥村内的罗永兴塑胶密封件厂和杨桥村炼胶厂违建及直排废气;台州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噪声扰民,直排废气;台州路桥区新桥镇塑料市场噪声扰民,污水横流。 | 台州市 路桥区、椒江区 | 水、大气、噪声 | 1.“罗永兴塑胶密封件厂”事项。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台州市路桥区宝硕橡塑制品厂,主要从事橡胶配件生产,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8月27日,路桥环保分局已对该厂立案调查,并于8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7000元整。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设备已经拆除,8月27日张贴在电箱上的封条完好无损,车间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另检查发现该厂厂房属于违法建筑。 2.“杨桥村炼胶厂”事项。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罗永兴混炼胶加工场,主要从事混炼胶生产,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8月27日,路桥环保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予以查封配电箱。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封条完好无损。另检查发现,该加工场所在厂房属于违法建筑。 3.“台州路桥区新桥镇塑料市场噪声扰民,污水横流”事项(与4595号信访件内容一致)。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台州市路桥好的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造粒生产,其年产4.5万吨再生塑料粒子技改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对此,路桥环保分局已于2017年4月24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172000元整;5月16日后督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罚款尚未缴纳,路桥区环保分局下发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7月26日,路桥环保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三相电配电箱实施了查封;8月28日、9月5日两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封条完好无损,车间全部处于断电状态。 4.台州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主要生产缝纫机,其建设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喷漆、喷塑过程中有废气产生,建设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与环评内容相符,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但该公司机械加工车间距离最近居民点约52米,即使在噪声达标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台州市路桥区宝硕橡塑制品厂。(1)路桥区环保分局已责令该厂停止橡胶配件生产,在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2)由于拆违机械设备大,数量多,作业空间少,横街镇政府责令该厂在9月16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的拆除。 2.罗永兴混炼胶加工场。(1)9月6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加工场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混炼胶生产,在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8000元整。(2)9月6日,罗永兴混炼胶加工场生产设备已完成搬迁;由于拆违机械设备大,数量多,作业空间少,横街镇政府责令该加工场于9月16日前完成违法建筑的拆除。 3.台州市路桥好的塑业有限公司。新桥镇和路桥区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加快“三同时”验收进度,在通过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允许该公司恢复生产。 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椒江区要求该企业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同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 |
7 | 7728 | 台州温岭市滨海镇汇合村的鑫佳纸业废水直排至村民生活污水管。 | 台州市 温岭市 | 水 | 温岭市鑫佳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牛皮纸和瓦楞纸生产,其年产5.24万吨牛皮纸、瓦楞纸、卫生纸整治提升技改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其中牛皮纸和瓦楞纸已经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卫生纸项目内容尚未启动建设。企业建设有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控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清大港。 2017年3月14日、4月18日、7月19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在三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现象,均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叁万元和陆万肆仟元;并于8月20日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环保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8月20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1414号信访件后,温岭市曾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于8月22日将该公司违法建筑拆除完毕;8月30日,该公司10蒸吨燃煤锅炉自行拆除完毕。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综上,该公司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清大港,未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网管,不存在废水直排至村民生活污水管事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9月5日,滨海镇已制定计划,准备对该区块进行截污纳管,通过污水管网将工业废水输送至滨海镇金港工业区泵站沉井内,再通过提升泵站将废水过港送至滨海镇污水主管网,全部工作预计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下一步,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 党内严重警告2人。 |
8 | 7749 | 台州温岭市滨海镇镇中村内的台州市明华工贸有限公司、温岭明华齿轮厂厂房违建,污水处理设施停用,废水直排附近阴沟内,污水处理设施内倒自来水躲避检查。 | 台州市 温岭市 | 水 | 经核实,台州市明华工贸有限公司和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均位于滨海镇镇中村,其中明华工贸占有部分土地但其项目均已迁出。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约6.6万平方米,其年产8万套汽车变速箱(一期)技改项目、年产8万套汽车变速箱(二期)技改项目、年产9万台出口工业用传动齿轮箱技改项目、年产20万台行星减速机构技改项目和年产5万台(套)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驱动桥箱总成及配套齿轮技改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但5个建设项目均未验收。企业清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配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纳入滨海镇市政污水管网;热处理炉均配有废气处理设施,热处理废气处理后经烟囱接厂房屋顶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等危废堆放在该公司专门的危废仓库,集中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017年8月27日,针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肆拾肆万元。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未发现废水直排附近阴沟的情况,也未发现污水处理设施内倒自来水稀释废水的情况。经核查,该企业于2002年完成建设,保持厂房原状至今。由于少批多建、重点企业先建后批等历史原因,该公司三处厂房共计12592平方米未经审批为违法建筑。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2017年8月27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肆拾肆万元。 2.加快企业整体搬迁。2017年6月27日,温岭市已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该企业整体搬迁工作,明确对该企业实施整体搬迁至东部产业集聚区南片上市企业园,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快相关搬迁程序。 3.在完成该企业整体搬迁工作的过渡时期内,温岭市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加快7号地块相关手续补办工作。二是对与合法地块相连穿插、拆除后会影响合法建筑主体安全的8号地块部分违建予以暂缓拆除。三是该企业已于2016年7月份取得周边两块出让用地20248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立项、环评等工作,地块填土工程已完成,桩机已进场。温岭市将督促企业加快新厂房建成,待建成后,将组织对9号地块拆除搬迁。 4.下一步,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在未通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 / |
9 | 7756 | 台州温岭市大溪镇麻车屿村村民谢式灵的铝压铸企业,臭气扰民。 | 台州市 温岭市 | 大气 | 谢式灵铝压铸加工点主要从事水泵配件加工,其项目未报批环评,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该加工点主要生产设备为压铸机1台、土炉1只、钻床11台和数控车床1台;9月5日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在生产,但有生产迹象。经调查,该加工点在铝锭熔化过程和压铸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对加工点周边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9月5日,大溪镇人民政府对该加工点采取了断电措施;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加工点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肆万叁仟元。下阶段,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确保企业停产到位。 | / |
10 | 7775 | 台州玉环市楚门镇楚门电镀厂废气、废水均未达标排放。该厂四车间电镀废气直排,废水偷排外环境。 | 台州市 玉环市 | 水、大气 | 玉环县楚门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表面加工行业,共有四个电镀车间9条电镀生产线,分别为一车间设有铜、镍、铬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滚镀镍自动生产线1条,二车间设有铜、镍、铬自动挂镀生产线2条,三车间设有铜、镍、铬自动挂镀生产线2条,锌、银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四车间设有滚镀镍全自动生产线1条、滚镀银自动生产线1条。该厂建设项目均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13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 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8条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四车间的滚镀镍全自动生产线未在生产;四个车间均设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和镍、铬预处理设施,现场均在运行,电镀废水分质分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分别对该厂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和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达标;调阅该厂自来水用水情况清单和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流量排放记录显示,未见异常。但检查发现,该厂将一车间1条龙门式滚镀镍生产线改成2条滚镀镍生产线,三车间手动镀银生产线上新增酸洗槽1只,四车间前处理线上新增硝酸槽3只、其他酸槽2只。经楚门镇人民政府认定,该厂内部雨污进行分流并纳管,与泽坎线污水主管网贯通,但存在违章建筑面积320平方米。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9月5日,玉环市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将一车间一条龙门式滚镀镍生产线改成两条,在三、四车间新增酸洗槽并使用硝酸做为酸洗原料的违法行为,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改正。9月6日,对其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一、三、四车间增设电镀生产设备生产”,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2.9月5日,楚门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厂320平方米违章拆除,现已拆除到位。 | / |
11 | 7842 | 位于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城村伏龙山(龙皇宫)处有人养鸽子臭味扰民。 | 台州市 温岭市 | 大气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吴美法鸽子养殖点,养殖场所为其自家住宅屋顶(面积约20平方米),现有存栏信鸽约300只。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点所在区域属于禁养区,现场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鸽子粪便随地排放,排泄物产生的臭味对周边居民有明显影响。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9月5日,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责令吴美法在9月11日前将全部养殖信鸽及网箱清理完毕;逾期未自行清理的,松门镇人民政府将在9月12日前实施强制拆除。 | / |
12 | 7849 | 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桐村的村下保80号-97号后面的半山脚下的垃圾堆扰民。 | 台州市 黄岩区 | 垃圾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堆是2016年黄岩区院桥镇桐村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时开挖地面产生的建筑垃圾,倾倒地位于该村背面小山下的采石场。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堆场有一处油毛毡和散落的建筑石块,总体积约7立方左右,其中油毛毡约2平方左右。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9月5日,黄岩区院桥镇已将油毛毡清运完毕;下一步,将确保在9月12日前将其余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对清运后的地块进行复绿。 | / |
13 | 7870 | 1.台州黄岩区北城街道竹岭村有个大型变电站,距离村庄太近,村民没有看过环评公示,存在噪声、辐射污染。2.竹岭村南面有个垃圾处理场,臭味严重。 | 台州市 黄岩区 | 大气、噪声、其他 | 1.“竹岭村大型变电站”事项。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国网台州供电公司巨峰(拱东)220kV变电站,设计为主变3*240MVA,本期工程为2*240MVA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已经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许可,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1)“距离村庄太近”事项。该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经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批准,变电站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界外40米,经查该变电站北侧围墙距离最近村民住它楼约180米,距离满足环评要求。(2)“村民没有看过环评公示”事项。该变电站建设项目环评委托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编制,于2010年10月30日在台州日报第二版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概况、环境影响及初步评价结论等,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3)“噪声、辐射污染”事项。该变电站已于2017年5月完成噪声整治措施,目前已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文件和资料,验收备案已在申请。2017年9月5日,对该变电站、竹岭村村民住宅(21号)敏感点辐射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2.“竹岭村南面垃圾处理场”事项。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该填埋场已于2008年4月采用TOT模式协议委托浙江天子岭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负责处理黄岩区70 多万人口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从事垃圾收集、运输、卫生填埋服务及综合利用等。该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一期工程阶段性项目已经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建成渗滤液处理站;已建成垃圾沼气发电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两台发电机组试运行备案竣工,正式试运行并网,日均处理沼气量约3万方。目前,因黄岩城市发展和近期为配合做好台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相关检查工作,垃圾处理负荷显著提高,垃圾填埋场日均处理量约1100吨,垃圾填埋作业暴露面较以前增加,故有部分臭气溢出。9月5日,对垃圾填埋的场界南、场界北、敏感点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场界北、敏感点臭气略超标,场界南(库上方)臭气超标。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国网台州供电公司巨峰(拱东)220kV变电站。黄岩区环保局已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台州供电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前完成巨峰(拱东)220kV变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2.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黄岩区城市管理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运营单位做好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缩小垃圾作业暴露面,严格控制在800平方以内,作业完成后做到垃圾暴露面全覆盖,从源头控制臭气散发;二是对库区加强撒药除臭作业,减少臭气产生;三是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雾炮除臭器设计方案,于2017年10月底完成雾炮除臭器安装和使用。 | / |
14 | 7914 | 台州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江村东南边有三个储油罐离居民区200-300米,存在安全隐患。 | 台州市 椒江区 | 其他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是台州市远洲石化仓储(油库)及配套码头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是远洲集团下属临海市远洲石化有限公司和远洲房地产(安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陆域库区工程和码头工程两部分,其中库区工程包括49500立方米储罐区,其中成品油库容总量18000立方米。该项目已取得环保部门、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安监部门的相关批复,项目于2015年动工,目前进度为储罐主体安装施工和码头栈桥横梁施工,已进入建设末期,预计在2017年年底前完工,目前尚未投入运营。 2017年9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台州远洲石化仓储(油库)及配套码头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安全间距符合性评价表显示,该项目行业规范要求间距100米,实际评价表显示实际距离为376米,评价结果符合安全间距规范要求。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椒江区将以此信访交办件为契机,在今后查办过程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加强与其它部门联合执法,突出对危化品行业的巡查力度。 | / |
15 | 7926 | 台州椒江区东山街道云泰城旁马庄村的旗鑫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污水直排农田。 | 台州市 椒江区 | 噪声、大气、水、其他 | 台州市旗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20亩,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生产设备有3台混凝土搅拌机。2017年6月17日,椒江环保分局曾对该公司采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8.1万元整,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负责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8月23日,椒江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混凝土生产项目未批先投产、未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的行为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对电箱予以查封并立案查处;9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4万元整。 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其配电箱处于查封状态,无近期生产过的痕迹。经查,该公司正在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并自行建设了沉淀池和蓄水池,车辆与地面的清洗废水统一收集至沉淀池,再进入蓄水池,最终循环利用,不存在废水直排农田现象;但尚未建粉尘收集设备和噪声防护措施,对周边环境仍有影响。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椒江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其未取得合法手续前停产到位。 | / |
16 | 7928 | 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黄岩到院桥高速公路复线胡家灰村村口,双嘉幕墙玻璃厂斜对面有一家无证电镀厂,废水直排河道,厂房南面的油漆废渣污染农田。 | 台州市 黄岩区 | 水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台州市黄岩金建车辆配件厂,主要从事电动车配件加工,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擅自投入生产。该厂租用黄岩星洁塑料厂厂房,占用土地3040.5平方米,建筑面积929.5平方米,属于违法用地,黄岩区已于2017年8月30日对其下达《限拆通知书》。 9月5日现场核查时,该厂未在作业,员工正在搬运车间内物品,但现场留有生产过的痕迹。根据生产工艺,该厂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喷漆、真空镀膜和烘箱烘干时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幕喷淋后排放;厂内建有一套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侧水沟,本次现场检查时,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检查发现,该厂车间主任熊某擅自将漆桶堆放于厂界东南角水泥地面上,把漆渣倾倒于高桥街道车下洋村垃圾场中,该该场地周边无农田。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根据清理历史违法用地政策规定,高桥街道责令台州市黄岩金建车辆配件厂于9月15日前腾空厂房,并将于9月30日前拆除全部违法建筑。 2.9月5日,黄岩区环保局对台州市黄岩金建车辆配件厂因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9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人民币4.4万元整。 3.熊某因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理;黄岩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厂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 / |
17 | 7940 | 台州温岭市新河镇塘下的昌新纸业厂房5楼至10楼无环评,扬尘扰民,废水、废水直排。 | 台州市 温岭市 | 大气、水、扬尘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温岭市创新纸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共有厂房8层,其中1至4层为合法建筑,5至8层为违法建筑。企业除4楼自用外,其余厂房大部分出租给他人用于工业、商业、仓储等,具体情况如下:(1)一楼、五楼租给沈云华用于雕刻机组装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装配加工,加工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2)二、三楼租给颜江洋用于装修建材卖场,无废水废气产生。(3)四楼为温岭市创新纸业有限公司自用厂房,主要用于面巾纸分包包装,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现场无任何异味。(4)六楼租给翁文江从事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现场检查时未在生产;根据生产工艺,该加工点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外环境,水喷淋处理设施内储存有喷淋水,循环使用,现场无外排痕迹;抛光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经处理经排风扇直排到外环境。(5)七楼租给他人用于手工制作广告牌,现场检查时无人在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搬离,目前空置。(6)八楼空置。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9月5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翁文江机械加工点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目前,该加工点已停产。 2.新河镇人民政府已责令5-8层的业主于9月17日前搬离设备和存货,待腾空完毕后,计划于10月18日前完成拆除工作。下一步,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违法加工点停产到位、违建拆除到位。 | / |
18 | 7944 | 1、台州路桥区峰江镇白峰岙村的东鑫混凝土搅拌公司,扬尘、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2、路桥区螺洋街道岚山村山洞口的磊鑫混凝土搅拌公司,扬尘、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河道。 | 台州市 路桥区 | 扬尘、噪声、水 | 1.“东鑫混凝土搅拌公司”事项。台州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7月26日通过环保审批,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2017年8月12日,路桥区环保分局曾对该搅拌站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该搅拌站正在作业,有一定的噪声产生,搅拌粉尘由布袋式除尘器和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环境,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直排河道现象。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8月12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并对配电箱依法予以查封。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封条保存完好。 2.“磊鑫混凝土搅拌公司”事项。浙江磊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搅拌加工,其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建设有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混凝土储存罐5罐。该公司生产混凝土到灌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简易的水雾喷淋处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环境。 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台州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1)9月6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2)峰江街道和路桥区环保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加快“三同时”验收进度,在通过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允许该公司恢复生产。 2.浙江磊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9月5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混凝土搅拌加工;电力部门对其实施断电,环保部门予以查封配电箱。9月6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并责令该公司停止混凝土制造,在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2)路桥区螺洋街道要求该公司尽快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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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7964 | 台州市临海市永丰镇钢楼村白毛公路附近的小勇养猪场,散发恶臭。 | 台州市 临海市 | 大气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叶良才生猪养殖场,所在区域为宜养区块,距离居民区500米,占地面积约330平方米。9月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现有存栏生猪50头,另小猪150头,属规模下养殖场;建有沼气池100立方米,无废水外排口,沼液农牧对接,已落实雨污分离措施。但该养殖场猪舍简陋,场内脏乱差,现场有臭味。对养殖场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指标超标。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9月6日,永丰镇人民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5日内将场内生猪全部外运清理,清理完毕后,拆除违法搭建的简陋猪舍,新建合规猪舍,并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经永丰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农业林业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养殖。 2.9月7日,永丰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在9月17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简陋猪舍,逾期将组织强制拆除。 3.临海市环保局将在其恢复养殖后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 / |
20 | 7988 | 台州市三门县下洋巷28号的服装制作作坊(粮食市场内),6:00-24:00噪声扰民。 | 台州市 三门县 | 噪声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三门县平晖制衣厂,经营范围为服装制作、销售,经营场所所在地原为海游街道龙山路,2015年10月搬迁至交通路下洋巷28号,未办理经营场所变更手续。2017年9月5日对该制衣厂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制衣厂正在生产,厂内共有缝纫机13台,员工7人;现场衣料及成品堆放杂乱,堵塞消防通道,裸露电线未采用PVC套管,且未配备消防器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对该制衣厂3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其中2个点位噪声测值为45.5(标准为45),存在超标现象。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制衣厂在2017年9月15前办理经营场所变更手续。 2.三门县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制衣厂进行整改,采取防噪音措施。 3.三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责令该制衣厂停产停业。 4.三门县供电部门已对其进行停电处理。 | / |
21 | 7997 | 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水花村西山下的双鑫塑料厂晚上生产噪声扰民,废水污染农田。 | 台州市 黄岩区 | 水、噪声 | 台州市黄岩双鑫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擅自投入生产。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塑料原料→拌料→注塑→包装→成品,注塑时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无工艺性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另该厂建筑为违法建筑,其中有一层钢架结构建筑约1100平方米,用于生产加工,钢架结构建筑西侧有一幢二层砖混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用于居住及堆放杂物。综上,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9月5日,黄岩区院桥镇对该厂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并实施断电,责令其立即腾空所有生产设备、原料、产品等,并要求其自行拆除钢架结构厂房,若未能自行拆除,院桥镇将于9月17日强制拆除;考虑到杨灵萍一家7口的住房问题,暂缓拆除其用于居住的二层砖混建筑。 2.9月5日,黄岩区环保局对该厂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9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人民币4.1万元整。 | / |
22 | 7999 | 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河田村的银工缝纫机厂臭气和噪声扰民。 | 台州市 椒江区 | 大气、噪声 | 浙江银工缝纫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缝纫机项目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9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其生产工序为机械加工、喷漆、喷塑等,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简易的水喷淋处理后排入外环境,未建设噪声防治措施。由于厂区与北面居住区直线距离约20米,公司生产期间产生的臭气和噪声可能会对北面居住区造成一定的影响。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9月5日,椒江环保分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下发《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下发《查封、扣押决定书》,依法对车间配电箱予以查封。9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