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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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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style="WIDTH: 1114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FCK__ShowTableBorders2"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484> (第六批 2017年8月21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所属县(市、区)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0652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肖王村村民反映:1、村委大楼的村仓库大门进去右边第一道铁门里有一家废塑料加工厂(场地承租方为王总明,转租给他人开办塑料加工厂),污水直排河道;2、肖王村中东加油站后门山边有一石料加工厂,该厂无证经营,粉尘污染严重,其机械油污未经处理直排河道;3、石料加工厂西侧为原37831部队雷达技术处,现部队将厂房租给一电镀厂,该厂电镀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台州路桥区水、大气 1.废塑料加工厂。张志敏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肖王村,主要从事打包带轧碎加工生产。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存在如下问题:(1)生产项目未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塑料轧碎加工生产,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但生活污水直排北侧雨水沟;(2)该加工场所在的村委大楼西侧工棚属于违法建筑。 2.经查,肖王村的石料加工厂全称台州市金宝建材厂,主要从事石子加工,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存在如下问题:(1)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在生产,周边未发现机油。举报人反映的“石料加工厂非法经营”的情况属实,“机械油污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的情况不属实。(2)该厂所在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 3.举报人反映的位于37831部队用房的电镀厂,实际为台州市路桥金阳工艺品厂,主要从事塑料球喷漆、流平、浸漆和真空镀膜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进行塑料工艺品包装,其他工序未在生产。部分属实 1.张志敏塑料轧碎加工点:(1)8月17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加工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塑料轧碎生产、停止生活污水排放;8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款人民币73000元;电力部门对其实行断电,环保部门对其电箱实施查封。(2)8月17日,该加工点所在地的违法建筑和生产设备已拆除。 2.台州市路桥金宝建材厂:(1)8月17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石子粉碎加工;8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款人民币58000整;电力部门对其实行断电,环保部门对其电箱实施查封。(2)8月17日下午,该厂违法建筑和生产设备已拆除。 3.台州市路桥金阳工艺品厂:8月17日,路桥区环保分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8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款人民币76000元;电力部门对其实行断电,环保部门对其实施查封。目前,该厂生产设备已全部移除。/20692台州温岭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的山下10号隔墙右手边有个橡胶厂,无环评,生产时有臭气。台州温岭市大气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是张灵敏橡胶密封件生产点,主要从事橡胶密封件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未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2017年6月,温岭市环保局曾对其立案查处,于2017年8月14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48000元。2017年8月16日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未履行行政处罚停产决定,温岭市环保局当日发函至温岭市供电局,建议温岭市供电局对张灵敏橡胶密封件生产点采取断电措施。属实 2017年8月17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温岭市供电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对该加工点实施断电。目前,该加工点已全面停产。/30713台州玉环市芦浦镇芦浦工业区有四家翻新厂(洪福厂宿舍楼旁),生产时有异味,企业晚上生产。台州玉环市大气 经核查,信访件中提及的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芦浦工业区有四家翻新厂(洪福厂宿舍楼旁),经排查只有一家翻锌厂,而非举报件中所反映的四家翻新(锌)厂,其名称为玉环县银河金属制品厂,主要从事锌锭加工生产,配套建设有两套布袋除尘器,生产时间不固定。该厂《锌产品加工生产线异地改造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本次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检修,因而现场未开展废气检测。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存在如下问题:(1)生产车间地面及屋顶有大量粉尘堆积,厂房为铁皮屋顶、密封性差,生产时可能存在烟尘无组织排放,导致异味散发,与投诉人反应情况相吻合。投诉问题基本属实。(2)查阅该厂环评、土地证等文件资料,确认建筑占地面积为850㎡,位于台州卡诺奇科技包装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内,环评内附有土地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经芦浦镇人民政府确认该厂地上建筑未审批,为违章建筑。属实 1.截至2017年8月18日中午,该厂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 2.截至2017年8月21日,该厂已自行将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全部搬离。/40736台州临海市东城镇东溪上村后面不到200米的宅基地建了电信基站,离投诉人房屋不到20米,投诉人认为有辐射怕会影响身体健康。台州临海市其他 经核查,被举报对象是临海市东塍镇东溪单村地下高自然村电信基站,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分公司所有,基站房屋和塔栀建于2011年9月。基站北面和南面为零星民房和农田,基站距离周边最近的民房约20米。经核实,该基站一直未建成使用,基站塔栀顶端未安装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因此不具备无线发射通讯能力,无辐射产生。部分属实//50779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浙江德鑫建材存在废气、废水污染,废水排入周边河道。台州椒江区水、大气 经查实,浙江德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原料为粉煤灰,生产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2009年以来,省、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对该公司开展检查。经查,该公司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废水非法排放情况。企业主要工艺废气为末端蒸压养护工艺排放的水蒸气,2016年8月22日监测显示厂界恶臭(无量纲)超标;2016年8月31日复测时,监测结果已达标;2016年11月21日、2017年5月17日两次复测,也均为达标。综上,举报人反应“废水排放河道问题”不属实;但由于历史原因,2003年该区块用地、规划性质符合项目落地要求,规划、环保相关部门都作出了项目许可,但距离村民安居点过近,即使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达标排放,也可能会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对周边村民产生一定影响。部分属实 为从根本上消除村民关注的环境问题,椒江区政府已明确对该公司实施异地搬迁,预计在两年内完成搬迁工作。/60788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一带有石料雕刻加工场,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空气;石料堆放处破坏路面,堵塞排水道,造成路面长年积水。台州温岭市扬尘 信访交办件中提到的石料雕刻加工场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一带,主要涉及楼山村、紫皋村和石仓下村3个村。该区域现有石料雕刻加工场35家。经现场核查,场内石料雕刻加工点全部未经环评审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石料加工场所地面未作硬化处理,加工过程中石料加工原料露天无序堆放,部分堆放在人行道上。废水部分渗入泥土,部分流入外环境。切割、打磨均露天作业,产生粉尘未经处理无组织直接排放外环境,地面布满石料雕刻粉尘,厂区路面坑洼,扬尘比较严重。石料加工场所均为违章建筑,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信访人反映内容属实。属实 1.2017年8月17日,温岭市对该石料雕刻加工场予以断电处理,对石料雕刻加工场内所有加工点予以全面关停。 2.2017年8月底前对本次交办件涉及的所有违法石雕加工点实施全面取缔关停;其他违法石雕加工点在10月底前全面取缔关停;对涉及的违章建筑,8月18日开始拆除,8月31日前全面拆除违章建筑;对堆放在人行道上的石料,8月18日开始搬离,8月26日前全面搬离;对损坏的砂石路,8月21日启动修复工程,8月底前完工;对堵塞的排水沟,8月19日开始疏通,8月23日前完工,确保水沟排水畅通、路面不积水。/70790台州市仙居县岭下张村的台州金晟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全天使用煤锅炉,对周边空气造成影响。台州仙居县大气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一次性可降解植物纤维模塑型餐具生产,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经核实,该公司现使用5蒸吨/小时生物质燃料锅炉,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后高空排放,本次检查未发现燃煤堆放现象。8月17日的监测结果表明,该厂界无组织废气、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均达标排放。 根据《仙居县燃煤(重油)锅炉淘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仙政办发〔2015〕133号),该公司的锅炉已列入淘汰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目前,公司已建成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接至厂界外,未接入该公司,天然气锅炉未投入使用。 综上,由于目前该公司的生物质锅炉还未淘汰,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有废气产生,因此,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部分属实 该公司承诺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淘汰现有锅炉,改用天然气锅炉。 /80817台州市三门县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废油,少开、漏开单据,偷漏税。台州三门县其他 1.“三门县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废油”事项。三门县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处置,对该厂核实结果如下:(1)该厂贮存能力为950吨,当前实际贮存量约812吨,无其他废矿物油贮存场所。(2)查阅该厂废矿物油台账,台账记录基本规范、情况清晰,台账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吻合。(3)通过查阅台账,该厂2015年、2016年废矿物油收集量分别占实际建设年处置能力的24.2%和13.8%,远低于实际处置能力。(4)该厂在危险废物年度申报计划、转移联单制度、生产运行台账、油品质量检测、应急预案备案、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厂内视频监控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均符合环保相关要求。(5)调取该厂储罐区视频监控影像资料,影像资料最早追溯至2017年7月8日,未发现可证明有废矿物油从该厂区转移出去的情况。综上所述,根据本次检查,未发现转移废油线索,举报反映“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废油” 不属实。 2.“少开、漏开单据,偷漏税”事项。根据检查,初步确定该企业存在发出货物未申报的情况,涉嫌发出未申报燃料油600吨左右,销售金额180万金额左右,有少缴税款嫌疑。举报反映“少开、漏开单据、透漏税”部分属实。部分属实 1、县国税局对三门县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立案检查(案件编号233102220170000036),在8月30日前对涉嫌的未申报情况进一步调查取证,并确定未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在9月15日前对未缴税款的情形,根据取得证据材料结合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案情分析、定性,并依法作出相关税务处理。 2、县环保局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要求,加强该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管理、经营许可、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备案等环节的监管,现场督查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重点督查企业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等管理情况,确保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90818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江村轮窑(危窑)使用泡沫旧塑料废品充当燃料,排放有毒气体。台州椒江区大气 经查,沿江轮窑厂系村办集体企业,窑厂占地30亩左右,生产人员30多人,产能约2000万块标砖/年,厂区内现建有一条22孔的轮窑制砖生产设施,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未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据目测,本次检查未观察到明显倾斜、开裂、损坏等形态;对轮窑所使用的燃料进行了核实,为锯末粉,现场未发现举报人所描述的“使用泡沫旧塑料废品充当燃料”。部分属实 1、椒江区环保分局于8月17日对台州市涛江建材有限公司(沿海轮窑厂)擅自建设制砖项目以及未建设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作出处罚如下:责令停止制砖项目生产;罚款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 2、根据《椒江区粘土砖轮窑关停取缔方案》,沿江村轮窑也在椒江区关停取缔粘土砖生产轮窑企业名单之内。结合实际情况,椒江区拟对该轮窑企业实施先关停、后拆除。目前已对该轮窑厂实施停电停产处理,今年年底前予以拆除。/100835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东浦村全村农村生活污水管道都有问题,承包商重新转包,管道建设存在偷工减料情况,按照村中人口比例建设的化粪池个数不足。台州三门县其他 三门县浦坝港镇东浦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由台州通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浙江群宇翔建设有限公司监理,2017年5月17日由业主组织各方主体进行竣工验收,目前尚处在竣工结算前期阶段。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如下: 1.市场行为核查结果。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挂靠、转包、分包事项。经查,该承包商存在管理班子到岗不正常,存在违法转包行为。 2.质量核查结果。采取二种方法进行核查,一是委托依靠智能管道机器人进行内壁检查、摄像,检查管道是否存在破损漏水等严重问题;二是由参与监督的代表随机抽取管段,进行管沟开挖检查。检查发现化粪池检查井被水泥地覆盖,无法正常清掏。经现场抽查开挖发现1处未填筑石粉,未按图纸施工。 3.台账资料核查结果。经现场核查,竣工验收台账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针对施工图设计化粪池数量对二大区块进行抽查,现场和图纸数量相符;调取化粪池材料领取审批清单,实际领用数量与设计和招标清单相符。 4.水质监测结果。因地形标高问题,该村增设了2个处理终端,均采用厌氧加湿地工艺,标准比较低,水质处理不稳定。2017年8月17日下午对污水处理池终端进、出水抽查进行监测,结果显示2#、3#终端出口总磷分别为3.09mg/l, 4.11mg/l(标准3mg/l)超标。 属实 1、对施工单位台州通达建设有限公司的违法转包行为,由县建设局立案查处,给予“罚款人民币17268元整;限制其在2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浦坝港镇的招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处罚决定(台三建规罚字〔2017〕第001号)。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记黑名单一次,扣六分的通报处理。 2、对该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台州通达建设有限公司在9月15日前整改完毕。 3、由浦坝港镇东浦村对2、3号处理终端进行整改,确保总磷指标达到二级标准,整改工作在9月18日前完成。 警示约谈1人;诫勉谈话3人。110838台州临海市杜桥镇样样全石材厂没有环评手续,正在生产,且被列入浙江省环保黑名单。台州临海市其他 临海市样样全石材加工厂主要从事花岗石加工销售。 1.由于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石材加工,临海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2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后该厂因始终未缴纳罚款被列入浙江省环保厅公布的2017年度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补交了罚款。 2.2017年5月8日,临海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厂从杜桥镇桑园路南段搬迁到了杜桥镇横楼村,仍然未经审批擅自投入石材加工后,依法对其查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0000元。此后,临海市环保局多次巡查,未发现该厂恢复生产。 3.2017年8月17日,经检查,该厂已停产。钢构厂房内有8台大型切割机,但均无电源连接。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停电查封。 综上,举报人反映该厂未经环评审批且被列入浙江省黑名单情况属实,但反映目前正在生产的情况不属实。部分属实 临海市环保局对其下达督查意见书,告知其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且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擅自生产。/120857 台州温岭市新河镇下章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治理处置工程不达标。1、村里污水管网标高建设有问题,导致村民污水不能顺利排向污水处理池;2、施工过程中PVC管道连接没有胶水、PEC管道连接没有热熔工艺;3、施工过程中管道敷设过程中未使用砂石回填;4、管道过河未进行钻孔。台州温岭市水 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下章村位于新河镇长屿服务区,毗邻石松一级公路,共建有生活污水处理池2座,其中1座一体化,已铺设管网约3.4公里,建设检查井205座。该工程由台州金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温州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2017年2月新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台州市新大陆测绘有限公司对该村排污管线现状测量结果显示,主干网基本符合要求。但2017年8月17日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1)部分接户PVC管坡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污水流动不畅,甚至出现倒流现象;(2)PVC管连接普遍未使用胶水加固,1处PE实壁管未按热熔对接要求进行密封;(3)行车路段开挖3处PE管检查未发现护管细砂;(4)污水管网终端有1处管道过河未按要求进行牵引施工。 综上,该工程承建单位在施工质量上管控不严,在污水管网标高和连接、护管措施落实等环节未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污水管网存在破损渗漏现象,工程质量存在较大问题。信访人反映内容基本属实。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开展整改,2017年8月23日前,完成通往混凝土终端设施的PE管道牵引施工;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PE管道的标高整改及护砂回填工作;2017年9月8日前完成接户的PVC管未添胶水以及标高问题整改。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新河镇人民政府目前已落实专人进驻下章村,与村民代表一起,对施工单位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将下章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通报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集中骨干人员,对温岭市非城镇覆盖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工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约谈2人。诫勉谈话2人。1306911、黄岩区印山路218号隔壁的黄岩纸箱厂的废水直排;3、黄岩区印山路永宁制药厂在夜间生产且有异味。台州黄岩区水、大气 1.经查,被反映的黄岩纸箱厂名为浙江黄岩纸箱厂,主要从事纸箱制造,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其生产过程中清洗油墨产生少量废水,经NB-1000型水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企业内厕所和部分洗手槽与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排放。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造,主要产品有红花黄色素冻干粉针制剂等,各生产项目已经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建有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堆场。其中,污水池上方已加盖设立集气罩,固废场已设引风装置,污水站废气与固废场废气一并接入废气总管,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8月19日夜间,黄岩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针对废气排放口采样,结果达标。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废水中和池、动物房废水收集池未密封,生活垃圾储存室有动物粪便气味。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部分属实 1.浙江黄岩纸箱厂。(1)黄岩区环保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金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2)黄岩区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该企业部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情况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19日,该企业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情况已整改到位。 2.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黄岩区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8月23日前完成废水中和池加盖,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后接入废气总管,并将生活垃圾装入收集桶密封整齐摆放。(2)于2017年8月27日前完成动物房废水收集池加盖,并单独设置废气处理设施。/140789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车塘村村委会将村内公用化粪池建设在距举报人家不足7米处,化粪池于下雨天经常满溢溢出,影响举报人正常生活。台州仙居县大气、其他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是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车塘村污水处理工程(同0302号信访件)。该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无动力厌氧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主要处理该村的农村生活污水,于2016年9月初开工建设,2017年3月投入运行。根据监测数据,该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中化学需氧量、pH值、总磷、氨氮指标均达标,污水处理设施周边三个监测点环境空气中恶臭、硫化氢和氨三个项目指标均达标。 经下各镇工作人员实地测量,车塘村公用化粪池与信访人家东边距离为7.5米,西边距离为8.1米。根据现场勘察,该污水处理终端挖深约3米,从距离分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房屋安全不受影响;县农办及技术人员认为设计及施工符合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终端出水及空气经检测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居民不会产生影响。2017年8月17日晚上下雨,水文监测点显示降雨量2小时在33-44毫米,8月18日上午实地勘察没有发现污水溢出现象。 信访人出具自拍的污水处理设施“溢出”的照片,从实际情况分析,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处于低洼处,下大雨时会出现积水,无法证明该污水处理设施有溢出现象。由于信访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反对意见,阻挠施工,所以项目的填土、绿化、窨井混凝土浇筑等工程都无法进行。若项目按设计要求完工,完全可以消除下大雨时的积水现象。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部分属实 1.近日来下各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实地勘察,要求施工单位在原设计基础上,加快推进抬高地块填土及增加出水管长度,完善绿化,确保不出现积水现象。 2.下各镇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协同,积极做好信访人的说服与调解工作,消除信访人思想顾虑,争取工程早日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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