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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04 11:04
临海市盛威亮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台政发[2009]48号)、《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污权交易的通知》(台环保[2014]123号)文件的规定,现就你公司年产200万套摩托车灯电瓶车灯塑料配件镀膜项目新增COD、NH3-N排放总量指标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根据《临海市盛威亮真空镀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摩托车灯电瓶车灯塑料配件镀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核,此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海市沿江镇长甸村,项目总投资550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COD排放量0.074吨/年,新增NH3-N排放量0.011吨/年,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二、总量替代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和台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3]95号)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此项目COD替代比例为1:1,NH3-N替代比例为1:1,新增COD排放量0.074吨/年,新增NH3-N排放量0.011吨/年,由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出让给你公司。根据临海市环保局提供的《临海市盛威亮真空镀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摩托车灯电瓶车灯塑料配件镀膜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和削减替代平衡方案》,上述COD指标来源于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减排所得削减量(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2013-2015年经减排认可削减量共计COD865吨,经调剂后存量为817.26吨,本次调剂后,剩余的COD存量为817.186吨);上述NH3-N指标来源于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减排所得削减量(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2013-2015年经减排认可削减量共计NH3-N99吨,经调剂后存量为90.460吨,本次调剂后,剩余的NH3-N存量为90.449吨)。
三、临海市盛威亮真空镀膜有限公司新增总量指标确认
经交易后,临海市盛威亮真空镀膜有限公司新增COD排放量0.074吨/年,新增NH3-N排放量0.011吨/年,排污权有效期5年。
请你公司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凭此函和排污权交易凭证,在当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申领手续。
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