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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奥通化工有限公司色谱分离材料及天然产物中试平台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 日期: 2016- 01- 25 14: 23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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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台州奥通化工有限公司色谱分离材料及天然产物中试平台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建设地点

温岭市滨海镇金港开发区

公示时间

2015-1-252014-1-31

联系人

丁憬枫

联系电话

0576-88581157

 

0576-88581150

 

验收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色谱分离材料及天然产物中试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奥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岭市滨海镇金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4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废水185万元,废气50万元,固废10万元,其他6万元)

项目进度:完成试生产及验收监测。

设计单位:废水由杭州智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设计;废气由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

环评编制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监理单位:台州市环科监理有限公司

二、环保执行情况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污污分流,建立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厂区地表径流前30分钟雨水纳入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固废堆场、污水沟渠实现有防腐、防渗措施;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事故废水、固废堆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所有污水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该设施由杭州智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水乙级资质)设计,设计总废水处理能力为50m3/d,按生产废水30m3/d,生活污水20m3/d处理量设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一级标准后通过标排口排入金清港。厂区设规范化的废水标排口,配备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连通。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末端处理设施委托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废气乙级资质)对厂区废气的收集及处理进行设计,工艺废气末端废气处理设施采用二级喷淋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废水站废气处理设施采用一级水喷淋处理(添加次氯酸钠)后15米高空排放,处理风量分别为3500m3/h3000m3/h

噪声污染防治

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针对水泵、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措施降噪,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弃物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实行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规范的固废堆场,做到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爆;严格执行和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立规范的台帐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危险固废委托台州市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置;废溶剂(混合溶剂)委托浙江台州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1)废水排放

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标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悬浮物、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标准(新扩改)一级标准。

2)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在线监测数据,企业年废水排放量为7116吨。企业废水标排放口化学需氧量(CODcr)的浓度均值小于50mg/L,氨氮的浓度均值为0.127mg/L,则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0.358t/a,氨氮排放量为9.04×10-4t/a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在监测期间,两周期烟尘和二氧化硫的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时段标准。废水站两周期氨和硫化氢的平均排放速率和恶臭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车间废气处理后两周期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的平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恶臭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乙醇的平均排放浓度符合相关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

在该企业4个厂界各布设一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从两周期的监测结果看,厂界各测点各监测项目的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企业厂界各测点两周期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四)、固废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已按规定设立了专门贮存场所,对固废进行了分类收集、存放。该企业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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