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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 日期: 2015- 06- 01 09: 35
  • 来源: 台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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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台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台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14-2017年)》(台政办发〔201495)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台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方案,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优良率维持在75%以上,力争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5%,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力争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较2012年负增长。严把涉煤新建项目准入,严格要求新增煤炭消费项目要通过能源结构优化与淘汰落后产能等削减煤炭消费存量措施,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逐步提高清洁煤使用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2.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2015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建成区基本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洗选煤、焦炭、木炭、煤焦油、可燃废物、生物质等燃料。禁燃区内不再审批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要在2015年底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3.加快淘汰燃煤锅炉窑炉,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严格落实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实施方案,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完成集中供热。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非建成区淘汰改造6蒸吨/小时以下的分散燃煤锅炉,全市力争淘汰燃煤锅炉和窑炉550台。加大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力度,县以上城市建成区或禁燃区自备机组改为天然气机组或其他方式供热,其他进行清洁排放改造或关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水电等新能源利用,积极推进三门核电、黄岩风电场、仙居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推进甬台温天然气输送管线台州段和城市供气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天然气供气管网全覆盖。逐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力争全市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5.严格节能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

(二)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

1.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新车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检测、维修和报废全过程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安、环保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确保机动车排气检测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2.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补助政策以及黄标车限行方案,落实黄标车专项补助资金,全市淘汰黄标车28778辆,强制注销状态的黄标车完成注销手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加大黄标车限行执法力度,禁止黄标车转移登记,对黄标车、无标车驶入限制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将黄标车车辆信息纳入“天网工程”、“电子警察”等监控平台进行抓拍、处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3.稳步提升燃油品质。2015年底前,全市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销售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4.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严格实施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计划,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年度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50%以上。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增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的使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提升,港口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港航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5.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深入实施《台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工作规划》,加快城区主干道路和支路建设,治理改造城市拥堵节点。推进市区快速内环和沿海高速公路项目,加快建设市区三环三纵三横路网框架,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增加公交车车辆、站点、线路,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治堵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三)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工程和大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所有省统调燃煤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旁路取消工程,所有火电机组(含热电)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设施建设并投运,全市保留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脱硫和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开展工业烟粉尘治理。加强火电(含热电)烟粉尘治理,所有火电(含热电)机组完成除尘技术改造。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全市10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基础调查与重点源筛选完成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清单编制深化医化行业VOCs治理,完成27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有序推进13个主要VOCs污染重点行业整治,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60%,力争完成VOCs治理工程82加强油气回收长效监管,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排查力度,重点推进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2015年全面完成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成中石化、中石油油气回收治理扫尾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4.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完善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体系,有效数据上传率达到85%以上。推进VOCs实验室分析能力建设,市本级达到定期对重点污染源VOCs监督性监测的能力。加强重点VOCs排放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椒江、黄岩、临海等医化园区在2015年底前按照较高标准建成重点园区VOCs监测监控平台,并实现数据上传。加强执法人员装备能力建设,逐步配备VOCs便携式检测仪。推进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工作,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VOCs排放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四)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

1.优化区域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全市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城区内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提升方案,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2.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制订实施减量置换方案,实施差别电价、水价和排污费等政策,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继续巩固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成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黄岩金鼎铸造、黄岩精诚铸造等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火电、电镀、造纸、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印染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砂洗、废塑料、表面处理等其他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4.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全面推进化工、印染、医药、造纸、冶金、建材等行业示范园区和企业创建工作,构建循环产业链。建立健全工业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全市 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五)开展城市扬尘和烟尘整治。

1.控制施工扬尘。制定实施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监管机制。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创建,严格落实“七个100%”。建立健全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因扬尘受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土方作业时段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

2.控制道路扬尘。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加大机械化清扫设备投入,提高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2015年全市新增机械化清扫车10辆,全市县以上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台州市区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52%。强化重点道路扬尘污染治理,2015年全面完成82省道复线和开发大道道路扬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3.控制餐饮油烟。大力开展城市餐饮业油烟废气污染治理,城市餐饮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95%以上,2015年全市全面完成餐饮油烟废气治理。严格落实餐饮油烟管理办法,建立餐饮油烟监管联动机制,完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控制城市烟尘污染。巩固提升烟尘控制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有烟粉尘排放的露天物料堆场、露天煤堆场应实施封闭管理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强化椒江三山区域煤堆场扬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2015年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 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港航局;配合单位:市安监局)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限制淘汰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全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75%。开展干洗业废气污染整治,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15年全市基本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加强农村废气污染控制

1.禁止秸秆焚烧。全面实施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总结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措施,建设一批秸秆发电等示范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加强桔秆禁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和农家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2015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30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5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3.实施采矿粉尘治理。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5年新创建绿色矿山6家,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60%以上。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4.实施台州森林行动。深入实施“森林台州”和“四边三化”行动方案,持续推动绿化造林工程,深化平原绿化行动,2015年力争新增造林面积28940亩,完成平原绿化23940亩。加快全市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确保21250亩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级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防、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减排电价,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有效推进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利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淘汰、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强化督查考核、月度通报和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月通报制度,定期台州日报上公布各地环境空气AQI指数优良率排名。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两个社会”、生态市建设和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实行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

(四)加强预警,强化科技。开展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任务目标预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VO深入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特征、形成机制、来源分析、健康影响、大气污染预报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


附件:

2015年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表1 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椒江区

椒江区海正育才小学

执行绿建标准,空气能热水44.7m3/d

椒江区人民政府

2

路桥区

台州景瑞望府

执行绿建标准,太阳能集热器1100m2

路桥区人民政府

3

开发区

台州经开万达广场

执行绿建标准,太阳能集热器933m2

开发区管委会


表7 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县市区

黄标车淘汰任务(辆)

责任单位

椒江区

3200

椒江区人民政府

黄岩区

4000

黄岩区人民政府

路桥区

4800

路桥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

148

开发区管委会

临海市

3600

临海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

7300

温岭市人民政府

玉环县

2500

玉环县人民政府

天台县

1300

天台县人民政府

仙居县

930

仙居县人民政府

三门县

1000

三门县人民政府

合计

28778



表8 2015年道路畅通工程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序号

行业

企业名称

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

产能规模

(吨)

责任单位

1

铸造

浙江黄岩金鼎铸造厂

10吨冲天炉1

7000

黄岩区人民政府

2

铸造

台州市黄岩精诚铸造有限公司

8吨冲天炉1

6000



表15 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临海市

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临海区块)循环化改造项目

实施循环化改造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9项

临海医化园区管委会

2

椒江区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椒江区块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实施重点项目26项,以医化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口,构建医化企业内部小循环,医化产业和装备产业中循环,与临海医化产业园区、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大循环。

椒江医化园区管委会

3

路桥区

台州市金属资源产业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18个废旧金属拆解加工企业项目,1个废旧塑料清洗加工项目,1个一般工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拆解物进行综合利用,形成产业废弃物循环链,使进口废弃物利用回收率达95%以上。

集聚区路桥分区管委会

4

玉环县

玉环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实施重点项目21项,突出“产城融合、结构优化”主题,将“退二进三”、产业升级、新城建设和循环化改造有机融合,实现产业、城市和生态的共生、共利、共融。

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

仙居县

仙居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重点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关键补链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共计34项,总投资约17.48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使仙居医药产业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条,回收大量的有机溶剂、副产物和中间产品,实现园区集中供汽和供气,有效降低生产能耗和水耗,大幅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仙居工业园区管委会




表16 2015年城市扬尘防治任务指标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序号

县市区

类型

规模

责任单位

单位

数量

1

椒江区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70

椒江区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1.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2

黄岩区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70

黄岩区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1.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3

路桥区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70

路桥区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1.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4

开发区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70

开发区管委会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1.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7.8

5

临海市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50

临海市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3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2

6

温岭市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50

温岭市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3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7

玉环县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30

玉环县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0.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8

天台县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30

天台县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0.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9

仙居县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30

仙居县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0.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绿道网建设

公里

10

10

三门县

施工工地

万平方米

30

三门县人民政府

预制装配式建筑(pc)开工面积

万平方米

0.5

民用建筑内外水性涂料使用率

%

75%

新增机械化清扫车

1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52

城市主干道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100

城市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47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配置率

%

90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好率

%

90



表17 2015年道路扬尘重点控制项目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椒江区

完成82省道复线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椒江区人民政府

2

黄岩区

完成82省道复线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黄岩区人民政府

3

开发区

完成开发大道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开发区管委会



表18 2015年施工扬尘控制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地址

燃煤堆场面积(平方米)

责任单位

1

椒江区

台州浙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5000

椒江区人民政府

2

椒江区

台州凯盛煤炭有限公司

3050

椒江区人民政府

3

路桥区

浙江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6800

路桥区人民政府

4

临海市

临海市富燃料有限公司

3800

临海市人民政府

5

临海市

临海市茂盛燃料有限公司

3350

临海市人民政府

6

临海市

临海市大洋物资有限公司

4000

临海市人民政府

7

临海市

临海市吉钦物资有限公司

3500

临海市人民政府

8

天台县

天台县石梁热电有限公司

4155

天台县人民政府

9

天台县

天台县天利煤炭有限公司

4000

天台县人民政府

10

天台县

浙江嘉圣隆能源有限公司

4160

天台县人民政府

11

仙居县

仙居县吉兴燃料有限公司

3533

仙居县人民政府

12

三门县

浙江丰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243

三门县人民政府

13

三门县

三门远大煤炭有限公司

8880

三门县人民政府

14

三门县

台州繁昌燃料有限公司

3200

三门县人民政府






表21 2015年农村废气治理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椒江区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6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5万吨

椒江区人民政府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800亩,完成平原绿化1340

2

黄岩区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5万吨

黄岩区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2800亩,完成平原绿化105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2500

3

路桥区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6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7万吨

路桥区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000亩,完成平原绿化120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1000

4

临海市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5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

临海市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7000亩,完成平原绿化350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7000

5

温岭市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60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

温岭市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4300亩,完成平原绿化9000

6

玉环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0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3万吨

玉环县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2340亩,完成平原绿化250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2640

7

天台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

天台县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5800亩,完成平原绿化300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5510

8

仙居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3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

仙居县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3800亩,完成平原绿化105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1000

9

三门县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3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0.6万吨

三门县人民政府

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55%的持证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

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100亩,完成平原绿化1300亩。完成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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