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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蓝德斯光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眼镜配件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日期: 2014- 09- 25 15: 36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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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5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蓝德斯光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眼镜配件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示〔20142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蓝德斯光学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眼镜配件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092520141010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审批处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

电话:88581183 传真:8858118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套眼镜配件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蓝德斯光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玉环县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小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再实施原环保批准的五金产品压铸、机加工及锌合金镀Cu-Ni-Cr;五金镀Cu-Ni-Cr生产线规模较原审批减少;原环保审批的眼镜架电镀生产线改为眼镜架(或五金)电镀生产线,不再进行镀金(银)。

技改项目新增眼镜配件滚镀镍(Cu-Ni-Au)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加工500万副眼镜架(其中电镀50万副)、230万只装饰五金配件、15万套卫生洁具、1000万套眼镜配件。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企业位于玉环县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小区,企业东面有一河流,再东面为顺达眼镜;南面为园区道路,路南面为宝琦科技;西面为瑞格铜业;北面为山体。

主要环境敏感点

敏感点名称

相对项目

的方位

与项目厂界

距离(m

规模

普南村

东南

815

1084

峰源村

680

836

陡门头村

715

1450

废水排向: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东面小河。

详细内容见环评报告。

 

三、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该项目环评过程中开展了两次公示,未接到公众提出意见;发放并回收了50份个人调查表和20份团体调查表。详细内容见环评报告。

 

四、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环评报告内容:

1、废水

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水、喷漆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滚光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外排量为27700t/a。各股工艺废水经分流分质处理后经回用系统处理,50%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其余50%的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东面的小河,最终排放乐清湾海域。企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食堂油烟。工艺废气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气(铬酸雾、盐酸雾、氰化氢),喷漆废气、抛光粉尘、锅炉废气。

经预测,电镀工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喷漆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酮、甲苯等。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经预测,喷漆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抛光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厂区的燃天然气锅炉的锅炉废气由风机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有大的影响。

3、固废

企业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浮油、镀槽污泥、退镀槽渣、漆渣、废乳化液、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包装材料、漆渣、废乳化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本项目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噪声,只要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各生产设备,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的要求,企业周围主要为工业用地,与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远,且实行8小时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五、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处理措施

建有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和一套中水回用装置。企业废水排放标准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工艺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需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各股工艺废水经分流分质处理后经回用系统处理,50%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其余50%的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东面的小河,最终排放乐清湾海域,达标排放后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处理措施

企业设3套电镀工艺废气处理设施,酸雾采用槽边吸风方式收集,眼镜架(或五金)电镀线收集的酸雾采用碱液作吸收液进行喷淋吸收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30m)排放。铝合金电镀线收集的铬酸雾先采用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回收器处理,再以碱液喷淋吸收后高空(25m)排放,眼镜配件电镀车间收集的酸雾采用采用碱液作吸收液进行喷淋吸收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30m)排放。

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25m)排放。抛光粉尘经收集后布袋除尘处理后再高空(15m)排放。厂区的燃天然气锅炉的锅炉废气由风机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10m)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15m)排放。

各类废气经处置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处置措施

企业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浮油、镀槽污泥、退镀槽渣、漆渣、废乳化液、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包装材料、漆渣、废乳化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企业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各类固废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优化布局,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设施;厂界周围可适当多种高大的乔木。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环评报告,项目实施后存在“三废”及噪声排放问题,若处置不当易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严重的污染。该企业若能重视环保工作,能投入相应的财力和人力对“三废”和噪声进行治理,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采取清洁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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