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集环建示〔2014〕8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中能机车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5万辆摩托车、电动车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能机车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5万辆摩托车、电动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DXQ072-0107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中能机车有限公司拟投资126620万元,组建摩托车、电动车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105万辆摩托车、电动车(其中踏板摩托车 30 万辆、骑式摩托车15万辆、电动车60万辆)的生产规模。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成后形成年产52.5万辆摩托车、电动车的生产能力,但项目厂房一次性建成。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662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发动机清洗废水、调试冷却废水、电泳线工艺清洗废水、废脱脂液、酸洗废液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只要各类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要求,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漆废气、摩托车发动机及整车调试尾气、焊接烟尘、盐酸雾、电泳漆废气、抛丸粉尘、烘道燃气废气以及食堂油烟。企业将做好各车间的相对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率,产生的醋酸丁酯等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漆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含废油漆桶等)、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废油及气浮池浮渣、废活性炭、废焊渣、抛丸集尘灰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材料(小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油、浮渣等属危险废物,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原料包装材料(大桶)属于危险固废,但可由相关生产厂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项目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焊渣收集后定期返还给相关生产厂家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噪声
只要采取有效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各生产设备,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喷漆废水、发动机清洗废水、调试冷却废水、电泳线工艺清洗废水、废脱脂液、酸洗废液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将对废水分质分流收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纳管。只要各类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要求,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①工艺废气
喷漆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醋酸丁酯、二甲苯、正丁醇、醋酸乙酯、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的喷漆、流平、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15m以上)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关要求。发动机调试尾气经每个调试台架配备的收集管道收集后,统一经由专门的排气筒高空(15m以上)排放;摩托车整车调试过程中也会有一定量的调试尾气产生,调试区域为敞开式运作,调试尾气全部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分别能够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燃气废气通过专用管道高空(8m以上)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盐酸雾废气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15m以上)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电泳漆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83t/a,排放速率为0.032kg/h,排放浓度为10.518mg/m3,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排气筒高空(15m以上)排放,抛丸粉尘排放速率为0.206kg/h,排放浓度为85.8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采用预测模式对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醋酸丁酯、二甲苯进行影响预测分析,结果显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浓度、各敏感点浓度均能达标,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另外经计算,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车间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喷漆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电泳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整车调试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焊接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规划居民点,距离喷漆车间、整车调试车间、焊接车间、电泳车间分别约为650m、585m、750m、690m,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企业要做好各车间的相对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率,产生的醋酸丁酯等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若以后规划需要进行调整时,规划部门需考虑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得在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设置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②厨房油烟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食堂油烟气产生量为1440万m3/a,油烟产生量为0.216t/a。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量为28.8kg/a,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治理措施
废原料包装材料(小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油、浮渣等属危险废物,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原料包装材料(大桶)属于危险固废,但可由相关生产厂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项目装配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废焊渣收集后定期返还给相关生产厂家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4、噪声治理措施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空压机设置在单独专用封闭隔声房间内。设置独立的发动机调试房,调试房设置在4#车间的西侧,位于整个生产厂区的中部。液压机布置在车间中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车间正常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现象。废水、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水泵设置设置隔声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中能机车有限公司年产105万辆摩托车、电动车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项目周边被调查对象普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无单位表示反对该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只要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7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