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12 09:02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4〕8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市佳尔达热处理有限公司年热处理7500吨机械产品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佳尔达热处理有限公司年热处理7500吨机械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经达路9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市佳尔达热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于台州经济开发区经达路91号征地6553m2,增添10条(台)热处理流水线及设备,用于建设年热处理7500吨机械产品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553m2,项目总建筑面积5305.83m2(其中1号厂房3463.20m2,2号厂房827.51m2,3号厂房1015.12m2)。1号厂房(5F)主要用于办公和仓库,2号车间(1F)主要布置高频淬火、离子氮化、井式炉、箱式电阻炉、台车炉等,3号厂房(1F)主要布置密封箱式多用炉生产线2条。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件清洗废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清洗水隔油后循环使用,因此大部分清洗水由于零件带走烘干而蒸发,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作为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抛丸粉尘、淬火油挥发造成的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用到甲醇、液化石油气、氨气、丙烷、煤油等除了被金属吸收后,其余均完全燃烧,成为N2、CO2和H2O,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淬火主要分布在2#厂房和3#厂房,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加强废气收集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清洗过程中隔油产生的浮油、淬火油和盐水过滤时产生的杂质、大修时的废耐火材料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抛丸产生的固废和该部分除尘设施除下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清洗过程中油水分离浮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淬火池定期清理时产生的沉积物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热处理炉大修时会产生8t/a的废耐火材料作为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将噪声值较高的抛丸机安置在3#厂房的西南角的专用房间,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在安装时对设备基础加隔振垫;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同时,厂区周围加强绿化建设,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在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清洗水隔油后循环使用,因此大部分清洗水由于零件带走烘干而蒸发,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后作为绿化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到甲醇、液化石油气、氨气、丙烷、煤油等除了被金属吸收后,其余均完全燃烧,成为N2、CO2和H2O,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淬火主要分布在2#厂房和3#厂房,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固废治理措施
清洗过程中油水分离浮油和淬火池定期清理时产生的沉积物,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存放、运输和处置都必须满足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抛丸产生的固废和该部分除尘设施除下的粉尘收集后固定场所堆放,防风吹、雨淋,定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热处理炉大修时产生的废耐火材料作为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值较高的抛丸机安置在3#厂房的西南角的专用房间,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在安装时对设备基础加隔振垫;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同时,厂区周围加强绿化建设,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市佳尔达热处理有限公司年热处理7500吨机械产品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只要企业能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21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