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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经济开发区徐大龙虾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日期: 2014- 05- 30 16: 13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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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环建示〔20145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经济开发区徐大龙虾小吃店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徐大龙虾小吃店。

建设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鑫泰街121-123号1、2两层。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经济开发区徐大龙虾小吃店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鑫泰街121-123号1、2两层,建筑面积约89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房子作为经营场所,主要经营中、晚餐,主要经营时间为中午10∶00-22∶00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台州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放烟道至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废弃油脂。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因此,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厨房炒菜噪声、顾客车辆交通噪声等。项目噪声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

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台州湾。

2、废气治理措施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放烟道至楼顶排放

3、固废治理措施

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空调采用低噪声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空调室外机加设带通风散热隔声罩;本项目油烟净化器及其引风装置安置在厨房内部,厨房封闭处理,以减少油烟净化器及其引风装置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油烟排放口需安装消声设施,以减少对周边的影响。顾客活动噪声一般60-85dB,安装隔声窗,营业时间关窗,一般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充分落实上述措施和对策,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530—201468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

电话: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530


附件

台州经济开发区徐大龙虾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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