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0 09:20 来源:南京大汉
台环保党组〔2014〕12号
中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印发台州市环保局
“文风会风治理”等五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现将《台州市环保局“文风会风治理”等五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台州市环保局党组
2014年5月20日
关于开展文风会风治理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形成务实高效的办文办会机制,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就开展“文风会风治理集中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
(一)清理和规范各类会议
1、具体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治理会风,努力实现2014年以台州市环保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规模、经费同比明显下降,会议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2、主要措施
(1)加强会议统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2)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局中层干部会议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局专题性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内。
(3)提高会议实效。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节俭办会,工作会议原则上在局内召开,会场布置简洁实用。
(4)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通讯设备应调至静音或关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二)清理和规范各类文件简报
1、具体目标
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处室调剂”的原则,从严控制发文数量。2014年发文总量的控制目标为,以2013年实际发文数量(1269件)为基数,按照削减15%(不超过1078件)。
2、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公文处理、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把好公文处理的各道关口。加强公文文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公文内容、发文机关的职能权限、行文关系等确定文种和发文机关。严格执行公文行文规则,努力遏制“公文倒流”现象。严格执行公文拟制程序,加强协调沟通,提高文件质量和办文效率。
(2)切实精简公文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措施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的文件,尽量合并下发。除重要会议外,领导讲话或工作报告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作新闻报道的,会后一般不再印发文件或通报;能以信笺头、“白头”文件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3)清理规范各类简报。进一步清理精简简报,市环保局仅保留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创模工作简报、台州环保通报三份简报,各处室、直属单位不得擅自编发工作简报。
二、时间安排
集中治理行动于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各有关处室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具体办法。
2、7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汇总形成总结材料,报局活动办。
三、要求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简文件、会议、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文风会风集中治理行动方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建立健全办文、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关于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
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4】8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方案》(台纪发【2014】17号)和局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从5月下旬至8月底,在局机关深入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有关规定为切入点,以坚决反对“四风”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以“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为主题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振精神状态,促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严禁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严禁在“五水共治”“多城同创”“三改一拆”等重点任务和沿海高速等重大项目上落实不力、瞒报造假,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2、整饬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在岗要求和会风会纪等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决纠正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工作时间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按规定时间用餐,遵守就餐秩序;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随意派人代会,自觉维护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
3、严格行政行为。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严禁办事不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生冷硬拖、慵懒散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参与或接受公款安排的健身、娱乐、桑拿、洗浴、美容、棋牌等行为;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到私人会所活动,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等行为。
4、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办文快捷、办会规范、办事高效。做到立说立行,凡当天能办结的事项,不过夜;凡有时限规定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完成;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切实解决查摆出的职责不清、效能不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增强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禁损害群众环境权益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真正树立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三、步骤举措
1、抓好宣传发动。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市委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地体现到具体行动之中,为全面推进和落实本次集中行动各项任务营造浓厚氛围。
2、深入自查自纠。以处室、直属单位为单位,将集中行动自查自纠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结合起来,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采取“自己找、互相提、负责人点、大家帮”的方法,认真对照“严明政治纪律”等五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开展明查暗访。监察室、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在局内曝光公布。
4、畅通监督渠道。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设投诉和举报窗口,在局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宣传栏设立曝光台、意见建议等栏目,监察室设立公开监督电话:88819826,接受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
5、严肃查纠整改。对集中行动中发现的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及时进行查纠整改,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必要的党政纪处理。
6、全面总结规范。认真梳理总结集中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健全完善规范性制度措施,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务求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努力保障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四、组织协调
由监察室牵头,局机关其他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参加,合力抓好集中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具体要求
1、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
2、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认真负起责任,带头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并做好本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确保集中行动整体推进。
3、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垂范,要从细节入手、从具体抓起、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努力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规范公务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树立起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计划安排表
阶段划分 | 工作内容 | 牵头 处室 | 参加 处室 | 完成时限 |
宣传发动 | 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和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市委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为全面推进和落实集中行动各项任务营造浓厚氛围。 | 机关 党委 | 各处室、直属单位 | 5月下旬 |
自查自纠 | 将集中行动自查自纠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结合起来,支部书记带头,采取“自己找、互相提、书记点、大家帮”的方法,认真对照“严明政治纪律”等五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监察室 | 各处室、 直属单位 | 6月上旬 |
明查暗访 | 监察室、机关党委适时组织力量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 监察室、机关党委 | 办公室 | 5月-8月 |
畅通渠 道 | 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设投诉和举报窗口,在宣传栏设立曝光台、意见建议等栏目,监察室设立公开监督电话:88819826,接受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 | 监察室、机关党委 |
| 贯穿全年 |
查纠整 改 | 对集中行动中发现的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及时进行查纠整改,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必要的党政纪处理。 | 监察室 |
| 8月30日前 |
总结规 范 | 认真梳理总结集中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健全完善规范性制度措施,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保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 机 关 党 委 | 各处室 直属单位 | 8月30日前 |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专项检查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集中行动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2014〕2号)、市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4】8号)和局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相关政策、制度规定,纠正违规做法,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严禁公车私用,杜绝高消费活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进行集中清理和检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浙委办〔2012〕77号)有关领导干部配备司机规定,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司机进行集中清理和检查,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
2、认真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精神,按照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照检查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超面积或者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一律及时收回,调剂使用的规定。采取隔离、调剂等多种办法,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
3、杜绝高消费活动,不进高级健身娱乐场所,不进高档会所,不接受各种会员卡,实现“零持有、零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台纪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台纪发〔2013〕4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清退不留死角、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杜绝高消费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展的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集中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展示党员干部的形象。
2、认真检查,严格整治。要认真组织开展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四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责令及时整改、限期整改。
3、严格要求,立足长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的制度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使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2014〕2号)和局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现就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通过专项检查集中行动,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切实降低“三公”经费行政成本,使2014年局“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百分之三十。
二、工作任务
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对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根据群众路线活动纪律要求,活动期间,局班子成员不安排出国(境),不安排外出考察;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工作用餐一律不饮酒,同城调研一律不安排公务用餐,下基层调研一律不接受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向上级送土特产,严禁违规送礼品、礼金、礼卡、礼券,严禁滥发财物,严禁超标准接待;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三、具体任务
1、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三公”经费的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访活动一律不安排,确需出访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日程安排进行活动;局班子成员在群众路线活动期间不安排出国(境),不安排外出考察。
3、将落实厉行节约制度规定、降低“三公”经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控制规模,细化编制,强化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监督。
4、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专项检查集中行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从5月底至7月底前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6月20日)
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等安排使用情况,如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自查表》(附件1),并形成自查文字材料(附件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自查表和自查文字材料请于6月21日前报办公室。
2、重点检查阶段(6月21日是—7月25日)
7月25日前,局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会同监察室进行重点检查。
3、总结评估阶段(7月25日—7月30日)
6月底,对专项检查集中行动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局活动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等“十项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相关工作。
2.认真检查、严格整治。认真开展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措施,立查立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通过集中行动,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形成厉行节约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1.“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自查表
2.“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自查材料提纲
附件1: “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自查表
单位名称: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
1.“三公”经费压缩情况 | 金额(万元) | 比上年执行数(%) |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
预计全年执行数 |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
|
公务接待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
2. 本处室(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若有,数量多少? |
| |
3. 是否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
| |
4. 是否做到行政成本下降? |
| |
5. 是否存在违规超标配备使用公车等情况? |
| |
6. 是否存在违规公务宴请,工作用餐饮酒等情况? |
| |
7. 是否存在违规公务出国(境),无实质内容出访等情况?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负责人(签字):
盖章:
附件2:
“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自查材料提纲
一、“三公”经费压缩和使用情况;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措施和成效;若自查表中“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有增加,需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二、小金库清理自查情况。若存在小金库,计划如何整改。
三、厉行节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对照局党组《关于印发“文风会风治理”等五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各项制度规定,逐项自查落实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关于开展整治“庸懒散”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台市委〔2014〕2号)和局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整治“庸懒散”集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促使全局干部队伍“庸懒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实现“两明显两促进两完善”(干部作风明显改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治“庸”提能,重点整治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足问题。
1.履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正当诉求,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
2.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不振,暮气沉沉,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中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不敢想、不敢试、不敢闯,缺乏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精神等问题。
(二)治“懒”增效,重点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和工作效率低下问题。
1.群众观念淡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意识差。
2.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
3.疏于学习和思考,工作思路不清,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三)治“散”正风,重点整治工作纪律不严、不规范行政行为问题。
1.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行政效能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办事流程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
3.团结协作差,处室(直属单位)之间各自为政,有利易办的就执行,无利难办的就拖办,遇事推诿扯皮。
三、方法步骤
整治“庸懒散”集中行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20日)
围绕整治重点,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四查四看”活动(查工作职责,看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坚持高标准;查工作态度,看是否端正服务意识;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自身在“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督促检查阶段(6月)
监察室、机关党委适时组织力量开展督促检查。对集中行动中发现的“庸懒散”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三)整改完善阶段(6月底—7月)
对查找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整改,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并严格落实整改。
(四)评议提高阶段(7月)
开展“三评议”(领导点评、科室互评、职工测评)活动,重点测评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治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率先垂范。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庸懒散”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加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成效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整纲肃纪,问责问效。对“庸懒散”问题实行问责。制定《台州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修订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对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实行“一次谈话、二次诫勉、三次处理”,并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挂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局宣传栏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