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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利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瓦太阳能电池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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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4〕4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利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瓦太阳能电池板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利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瓦太阳能电池板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经中路568号6幢北面1层(椒光集团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利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中路568号6幢北面1层(椒光集团厂区内),企业租用椒光集团旗下子公司椒江节日灯联营总厂现有厂房,租用土地面积为1200m2,主要进行太阳能电池板组装生产。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椒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台州湾,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废气主要为锡焊烟尘、层压废气及擦洗废气。在锡焊过程中烟尘产生量较少,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层压机使用EVA热熔胶加热固化,仅散发EVA热熔胶内部存在的乙烯和乙酸乙烯酯不完全共聚反应单体,但量较少,经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层压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电子板组框后需进行表面擦洗灰尘,擦洗使用无水乙醇,擦洗时乙醇全部挥发,排放量较少,且乙醇为低毒物质,因此经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因此,本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固废主要为裁切及修边边角料、包装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裁切修边边角料属一般固废,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包装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项目设备使用量较少,且夜间不生产,各工艺设备噪声级均较低,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椒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台州湾。 2、废气治理措施 在锡焊过程中烟尘产生量较少,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层压机使用EVA热熔胶加热固化,仅散发EVA热熔胶内部存在的乙烯和乙酸乙烯酯不完全共聚反应单体,但量较少,经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层压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电子板组框后需进行表面擦洗灰尘,擦洗使用无水乙醇,擦洗时乙醇全部挥发,排放量较少,且乙醇为低毒物质,因此经企业车间内壁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3、固废治理措施 裁切修边边角料属一般固废,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包装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使用量较少,且夜间不生产,各工艺设备噪声级均较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州市安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年4月30日—2014年5月9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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