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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日期: 2014- 03- 03 14: 33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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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环建示20144

我局于201433日受理了台州市东官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市东官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岩区、椒江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位于台州市黄岩、椒江两区,工程总体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河道整治,含河道拓浚、水闸新建、泵站新建、桥梁改造等;二是水环境整治,包括截污、河道生态与景观建设等。河道整治总长17.425km,新建水闸1座、泵站1座;新建桥梁3座、拆除重建桥梁24座。

项目总投资235699.92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施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厕所,可在施工营地建设生活污水的临时处理设施,包括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当地的农田灌溉,对周边水体水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动力设备尾气,由于这些施工机械都具有流动性,因此在施工区附近会引起这些污染物短时间内的浓度增加,会对施工人员和附近的植被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大气即可恢复现有的状况

施工期项目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搅拌机、挖掘机等,噪声值在7590dB之间,为了降低项目施工过程的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建议业主在夜间停止施工,若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的,则需要上报环保局备案批准后,并公告附近村民。

施工期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施工弃渣外运至合法消纳场。

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闸阀等设备噪声,设备维护以及水闸启动的时间频率不高,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少。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环境问题

污染防治内容

施工期

生态影响

●工程施工应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机械油污污染水体;

● 做好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工作,结束施工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 加强动植物保护,防止猎杀各种野生动物和乱砍、滥伐的现象发生,减少噪声等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和惊吓,对损失的植被进行相应的补偿。

社会影响

在项目正式开工前,由政府统一对拆迁户进行生产、生活安置和补偿。同时建设单位应与工程沿途村庄协商临时使用村道以及临时用地补偿问题,制定补偿方案,落实补偿费用,规范补偿合同,严格按法规、政策、程序操作,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水污染

●施工营地应集中合理布置,远离水体,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往城区排入污水管网或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回用于当地的农田灌溉

加强临时堆场的管理,控制堆高,要配备相应防风、防径流冲刷措施,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不得堆放在水体旁;

工程建设时,尽量减少对背、迎水坡面的深层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分段整坡,坡面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及时实施绿化措施,减少坡面裸露时间

工程建设时应该在岸上设置一座沉淀池,将开挖、灌浆产生的泥浆水抽运至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排放,污泥干化后做为填土回用,或者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弃渣场上部需做好绿化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

● 项目四周边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在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取临时隔声围护措施以减少各种影响;

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禁鸣;

注意选用、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选择低噪声的施工工艺。

大气污染

采用集中式灰土拌合,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且与其距离在150m以上;

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劳动防护;

限制运输车辆的速度,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

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以及粉状物料堆场应加盖蓬布;

● 加强土石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石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堆场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

●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与时间,保证汽车安全、文明、中速行驶。

固废

● 施工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在离水体远且不易四散流失的专门地方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项目的弃渣外运至合法消纳场。

营运期

● 营运期设备放置在专门的设备房内,设置隔声门,管理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

营运期管理部门应对灌区河渠各水利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垃圾;在台风、洪水季节做好泄洪排涝工作,以减轻其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在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中,须切实落实好本评价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尽量减轻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332014317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台州市环保局审批处收

电话:88581183 传真:88581184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1433


附件

台州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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