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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新世纪电镀有限公司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调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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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环建示〔2014〕5号 我局于2014年3月10日受理了玉环新世纪电镀有限公司提交的《玉环新世纪电镀有限公司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及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调整项目 建设地点:玉环县滨港工业城电镀中心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审批的6条全自动生产线作调整,调整为全自动龙门滚镀锌生产线1条、全自动环形升降式挂镀锌生产线1条、全自动滚镀锌镍合金生产线1条、全自动滚镀镍生产线1条、全自动龙门化学镀镍生产线1条,全自动龙门镀硬铬生产线1条。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气主要是电镀工艺废气(铬酸雾、盐酸雾),锅炉废气。电镀工艺废气通过吸风装置收集,引至填料塔用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经各自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经预测计算,企业电镀厂房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排放标准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工艺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需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各股工艺废水经分质处理后经回用系统处理,50%以上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其余废水处理达标后经专管与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合并后深海排放。远期:工艺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即工艺废水中的总铬、六价铬、总镍需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各股工艺废水经分质处理后经回用系统处理,50%以上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其余废水经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管进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后纳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水质的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理后,能达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镀车间设备、废水处理站等,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并优化布局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玉环新世纪电镀有限公司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调整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在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公示时间:2014年03月10日—2014年03月24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台州市环保局审批处收 电话:88581183 传真:88581184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03月1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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