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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欧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日期: 2014- 02- 27 14: 52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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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41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欧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欧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欧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南侧,总投资2800万元,租用台州市广盛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租用面积为7276.67m2,从事汽车销售、汽车冲洗、二类汽车维修、钣金喷漆等服务。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和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网管,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汽车补漆、烘漆时产生的油漆废气,机修时产生的少量的焊接烟尘、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烤漆房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再经过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气产生量较少,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只要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不会对车间内的工作人员健康产生影响;汽车尾气、打磨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修噪声及车辆进出噪声机修噪声主要包括空压机噪声、烘喷漆房内风机噪声、其他汽车修理专用设备噪声。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为汽车废旧零部件、更换的废电池、废轮胎、废机油、废油擦布、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零部件废轮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电池、废油漆桶、废油擦布、废玻纤过滤棉及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的固废经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水体,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一起纳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油漆废气经玻璃棉除漆雾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保障工作人员健康。

3、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零部件、废轮胎外售专业单位;废油漆桶、废油擦布、废机油、废电池及废玻纤过滤棉则及时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送往生产厂家再生。4、噪声治理措施

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主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进行车间、设备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只要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安全生产前提下,加强环保管理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该项目为汽车4S店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基本达到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仍能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227日—201437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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