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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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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示〔2014〕34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318000) 电话:88581183 传真:8858118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零增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 建设地点:黄岩经济开发区江口轻化园区永灵路以北区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和黄岩江口电镀厂联合实施零地技改,拆除原中兴香料厂老旧厂房新建车间二,建成后再拆除ABS塑料车间,新建车间一。设6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包括金属件镀铜镍铬线3条、塑料件镀铜镍铬线1条、镀锌线2条)和2个硬铬车间。 项目总投资:3947.23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台州市黄岩光明电镀厂位于黄岩经济开发区江口轻化园区永灵路以北区块(永椒路5号)。企业北面为82省道复线(永椒路),路北面为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面为黄岩中兴香料实业公司;南面为永灵路,路南面为黄岩环合电镀有限公司和黄岩南方化工厂;西面为浙江黄岩海圣龙电镀厂和黄岩树丰化工厂。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各股工艺废水经分流分质处理,总铬、六价铬、总镍等一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废水经回用系统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其余50%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外排量为41945t/a。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椒江,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气,包括铬酸雾、盐酸雾、硫酸雾、氰化氢。 各种电镀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经计算,企业车间一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车间二需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镀槽污泥,退镀槽渣,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棉布、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棉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是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只要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各生产设备,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环境准入要求;符合黄岩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11月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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