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盛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4〕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天盛中心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盛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西北角 建设内容及规模:天盛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东至中央商务区2号路,南至中央商务区7号路和内环路,西至学院路,北至市府大道,是中央商务区西北角城市综合体的主要组成部分。项目总用地面积52016m2,其中代征道路1702m2,代征公共开敞式公园2000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314m2。项目是集商场、办公、酒店、住宅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主要建设1幢超高层主楼(62F,内设酒店、办公等,地标建筑)、3幢办公楼(40F、24F、26F各1幢)及3幢高层住宅(30F),同时配套建设地面、地下商业街区;其总建筑面积51099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4550.4m2(其中办公部分152317.4m2,商业部分109471.4m2,酒店部分66844.6m2,住宅部分44950.2m2,下沉庭院966.8m2),地下建筑面积136447.5m2(设有超市、百货、辅助用房及地下车库等,共设有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816个),建筑占地面积21005.7m2,建筑密度43.5%,绿地率13.5%。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5亿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施工期 ⑴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管网;施工废水妥善处理,其中泥浆水收集后经泥浆中转池临时沉降并及时外运;含油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要建排水沟和小型隔油池,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相应处理设施妥善处理后,对受纳水体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⑵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住宅装修室内废气。对于施工扬尘,施工期间做好洒水抑尘,采用防护网、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飘逸,同时采用规划好施工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密闭运输车辆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机械都是以柴油为燃料,因此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机械尾气,但是由于露天操作,污染物扩散较快,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对于住宅装修室内废气,通过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及时清除各种装潢材料散发出来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将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的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⑶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噪声的产生是间歇性或短暂的,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布置、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可以大幅度削减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在采取以上噪声防护措施后,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⑷固废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住宅装修垃圾及各种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部分汇同施工弃土定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尽可能分类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项目施工期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 ⑴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和游泳池废水。餐饮废水经格栅、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纳管;洗衣房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管;游泳池过滤废水直接纳管;游泳池更新废水水质较好,为清下水,一部分收集用于绿化,另一部分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⑵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及公共厕所散发的臭气。地面停车位相对较少且分散分布,汽车尾气无组织集中排放量较少,再加上室外空气扩散较快,故本项目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由井道至建筑顶部排放,排放浓度及下风向预测浓度均相对较小,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物量相对较小,厨房燃气废气经收集后与厨房油烟一起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由相应的油烟井道高空(40m以上)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锅炉燃气废气经单独烟道通至5#住宅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90m,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于餐饮厨房油烟,涉及敏感源,其防护距离为30m,项目与边敏感源距离均大于100m,且油烟已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达到相关要求,故油烟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柴油发电机组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量也很少,经单独烟道通至4#办公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90m,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来收集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定时进进行清洗、消毒,必要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公厕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并做好厕内清洁,保证便槽内无污垢、杂物,加强厕所的通风换气,废气经专用排气井道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⑶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地下室公共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餐饮项目噪声、空调系统噪声、各商业娱乐场所噪声及社会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并严格控制易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商业的营业时间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⑷固废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厨垃圾由各个餐饮单位用密闭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地下一层垃圾房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收集点的垃圾桶由各单元物业部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必要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以免产生恶臭和二次污染。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污染物的防止措施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间,其具体措施详见下表:
表3-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天盛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可维持性、总量控制等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公众参与等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国家及台州市的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审批要求。只要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及“三同时”制度,认真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16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1月8日 附件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