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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型活性艳蓝KN-R相关配套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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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环建示〔2014〕2号
我局于2014年1月21日受理了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型活性艳蓝KN-R相关配套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环保型活性艳蓝KN-R相关配套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规模为年产5000吨氨基油、1500吨间位酯、300吨烷基酯)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岩头工业区前进公司南岸厂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人民币1200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拟建地东侧紧邻浙江飞跃物流有限公司,南边为外沙路,西侧和北侧为滨海路。最近敏感点为位于项目西南偏南面约1000米的东辉村村民住房。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日废水最大产生量为408.22t/d,日均废水量为382.4t。最终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废水11.472万t/a,COD 11.472 t/a(排放浓度按100mg/L计),氨氮1.72 t/a(排放浓度按15mg/L计)。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二级处理,最后排入台州湾。 2、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的废气包括二氧化硫、甲苯、环氧乙烷、对甲基异丁酮、甲醇废气等,经处理后本次技改项目的日最大废气排放量为48.955kg。技改项目达产时的废气排放量为15.268t/a。 3、固体废弃物 本次技改项目的固废包括高沸物、废盐、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固废产生量为1446.5t/a,除生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共1371.5/a。其中可以综合利用的有15t/a,需要委托处理的有1356.5t/a。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不属于国家环保部“关于十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可维持性、总量控制等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公众参与、环境风险防范等环评审批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审批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要认真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理,力争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企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切实加强环境质量管理,严格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安全处置,则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基本上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型活性艳蓝KN-R相关配套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示时间:2012年1月21日—1月29日 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台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收 电话:88581183,传真:88581184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14年1月2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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