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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防护林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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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集环建示〔2013〕7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防护林工程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集聚区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建设景观绿化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2349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沿海防护林及配套设施,长约62000m,主要实施在道路两侧红线外20m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为防护林项目,建设后为一个开放式绿地工程,基本上不产生废水。项目需要一定的绿化用水,绿化用水没有废水产生,均为蒸发或渗入地下。本项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管理方管理养护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和杀虫剂,以免污染地下水及附近水体。 本项目平时基本上不产生废气,少量的废气主要是定期对苗木进行除虫喷洒农药产生的农药雾。由于农药雾一般浓度较低,而且均为露天喷洒,扩散较快,一般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平时基本上不产生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割草机定期割草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90dB。本项目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相对敏感程度不高,且定期割草一般时间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同时,本项目可以起到对交通噪声的阻隔作用,可以减轻交通噪声的传播,有利于改善当地的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平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枯枝落叶等,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 使用低毒农药,选择合适的喷洒时间,经自然扩散后影响不大。 2、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自然衰减和周围树木吸收,且持续时间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治理措施 枯枝落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防护林工程项目只要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基本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能有效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聚海大道(开发大道-三山路)西侧防护林工程项目。 五、公示时间:2013年7月18日—2013年7月26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大厦四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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