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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31 20:05 信息来源: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公布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现将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8581183;88819826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年5月31


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环保服务软环境,维护环保中介行业的公平竞争,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守法服务

严格遵守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经营,坚持职业操守,维护行业形象,不承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不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的项目。

二、坚持优质服务

在委托方及时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前提下,尽量缩减项目报告编制时间,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环评报告具体编制承诺时间见附表。

三、坚持规范服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依靠低价竞争占领市场,严格执行环保服务资质证书使用要求,只在资质范围内承接环保业务;不借用或出借资质证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海洋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2号)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坚持科学服务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导则要求编制各类环保报告、技术方案等,坚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组织现场调查、环境监测和公众参与等,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证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坚持评议服务

本单位实行行风评议活动,单位内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我单位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果我单位违背了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愿按照自律要求公开道歉。

六、承诺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环评证书编号、开户银行及账户)


承诺单位:

O一三年五月


附表:

在台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时间

单位名称

服务承诺时间(天)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60

30

15

浙江大学

60

30

15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0

30

15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60

20

10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55

28

12

浙江工业大学

60

30

15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0

30

1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60

30

15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60

15

7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60

30

15

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60

30

15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60

30

15

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60

30

15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

30

15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60

30

15

杭州环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60

30

15

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0

15

7

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0

30

15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60

30

15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处 王闻伟


附件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环评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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