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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开开特种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七万公里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日期: 2013- 03- 20 09: 43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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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集环建示20132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开开特种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七万公里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开开特种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七万公里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湾路南侧、滨聚路西侧DXQ130-0404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开开特种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特种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拟投资30718万元,购入相应的设备,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湾路南侧、滨聚路西侧DXQ130-0404地块,实施年产七万公里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销售收入约14亿元。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718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及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竖井至建筑顶部高空(15m以上)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挤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以非甲烷总烃(0.2157t/a)计,同时还有少量的氯化氢(0.0053t/a),均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的1#车间、2#车间、3#车间和交联楼均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现状及规划的住宅等环境敏感点,周边主要为道路和绿化用地,因此,能够满足其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只要加强车间通风,保证6/h以上的换气率,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固废主要为各种边角料和生活垃圾。992t/a的金属边角料(主要为铜丝、铝丝等)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1378t/a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120t/a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因此本项目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噪声值在70-80dB之间。厂房采用实体墙建设,四周设置隔声窗,生产时关闭门窗,保证整体有30dB的隔声量,经车间四周墙体和密闭门窗隔声后,可做到厂界达标,由于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现状及规划环境敏感点,因此,生产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企业在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1#车间、2#车间、3#车间和交联楼均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车间加强通风,保证6/h以上的换气率。食堂产生的油烟及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竖井至建筑顶部高空(15m以上)排放。

3、固废治理措施

金属边角料和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4、噪声治理措施

①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工作时应当关闭车间门窗;

③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定期润滑,车间内要做好相应的隔音降噪工作,对高噪设备采取在设备底座加垫橡胶垫等减震措施;

④车间外、厂界处加强绿化,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开开特种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七万公里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同时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

因此,只要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33202013328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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