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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学级聚酯薄膜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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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3〕12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学级聚酯薄膜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学级聚酯薄膜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滨城路南侧、七条河东侧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42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4728m2,此次项目在原项目的生产线上增加在线涂覆工艺,并增加相关辅助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0吨光学级聚酯薄膜的能力。 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4200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软化水站再生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区前15min地面雨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软化水站再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清下水外排。通过以上处理方法后,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边受纳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处理粉尘,涂布烘干有机废气,熔融挤出、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电晕工序产生的臭氧,过滤器清洗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物料处理粉尘,涂布烘干有机废气,熔融挤出、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废料破碎粉尘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15m以上)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电晕工序产生的臭氧经由设置在电晕设备上下方的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15m)排放,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过滤器清洗废气主要为三甘醇冷凝尾气和酸洗NOx废气,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处理后高空(15m)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根环评计算的项目各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得出项目厂房一车间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企业只要做好生产车间的相对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率,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量为12.05kg/a,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的废气经过相应处理设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涂布零部件清洗废液、过滤器清洗废液、薄膜废料及除尘装置集尘灰、废原料包装、废活性炭、原料杂质、过滤滤渣;另外,还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职工生活垃圾。涂布线零部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器清洗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存贮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设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必须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并防风、防雨、防晒、防漏,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遵守联单转移制度,不得随意堆置;废包装袋收集后由相关生产厂家回收加以综合利用;原料杂质及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能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车间机械设备运行。项目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车间,以减轻噪声对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监测结果得出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区前15min地面雨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软化水站再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清下水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废包装袋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原料杂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涂布线零部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器清洗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排噪声设备位置;落实隔声减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及外排环境量(尤其是废水);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设置规范的事故应急池;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特别是污水收集管路);做好固废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固废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光学级聚酯薄膜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在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只要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6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3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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