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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泰恒电镀有限公司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日期: 2013- 12- 30 14: 25
  • 来源: 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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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环建示〔20134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台州市泰恒电镀有限公司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台州市泰恒电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临海区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技改项目实施地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临海区块),占地9999.3m2。企业拟设4Cu-Ni-Cr(或枪灰、仿金、Ag)全自动环形电镀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分为:除油废水、混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含银废水,含镍、锡废水,焦铜及含锡、钴废水,含镍铬混合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电泳废水。

企业采用槽边镍回收技术,对电镀生产线的电镀镍后续清洗废水进行离子交换吸附回收镍,清水70%回用于电镀生产线,30%进入废水处理设施。

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电镀生产线的除油废水及电泳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出水标准后排放台州湾。本项目其余废水进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标准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工艺废水中的含铬废水,含银废水,含镍、锡废水,含镍铬混合废水于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各股废水经分质处理混合后经反渗透系统深度处理,70%回用于生产,其余30%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工业区专管排放台州湾。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台州湾水质的影响不大。企业要高度重视废水分质分流收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企业需做好厂区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固废堆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落实防渗、防腐措施,废水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铺设,则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食堂油烟。工艺废气主要为电镀工艺废气(铬酸雾、氰化氢),电泳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电镀工艺废气主要有铬酸雾、氰化氢,在产生废气的镀槽两侧设置侧吸罩进行收集,收集率约80%。氰化氢收集后采用碱液为吸收液进行喷淋吸收净化,去除率可达90%以上铬酸雾收集后先经网格式净化回收器处理,再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净化,总去除率可达95%以上。经预测,电镀工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浓度、各敏感点浓度均能达标,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电泳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二醇丁醚,经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有大的影响。

经计算,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本项目电镀生产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临海区块),企业周围均为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危化品包装材料,电泳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危化品包装材料,电泳废渣,废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浮油,退镀槽渣,镀槽污泥,危化品包装材料,电泳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企业要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危险废物堆放场的建设和运作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建立台帐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及委托处理等均应有详细的记录,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

综上,本项目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噪声

学校噪声主要是公用工程设备的运行噪声、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和交通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如引风机进出口尾端安装消声器并采用软连接、采用多个小功率的喇叭、加强设备维护、变配电房墙体建议采24cm的实心墙及加强交通管理等,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分类

工程措施

对策措施说明

废水

废水处理

对含铬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经混凝反应、固液分离,确保达标后再与其它废水汇合进行进一步处理;含银废水单独收集,混凝反应、固液分离;含氰废水也应单独收集进行二级破氰处理;含镍废水在线回收镍,废水70%回用,30%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含焦铜、焦磷酸盐废水经氧化破络;经预处理后的各股废水混合进入中间混合池,均质均量后废水分别经pH调节、混凝沉淀、pH回调、MBR、反渗透等处理后70%的清水进入回用水池,30%达标排放。

除油废水及电泳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A/O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纳管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水收集系统

电镀车间、材料仓库地面等须做可靠的防腐、防渗处理。

各股废水分质分管收集,废水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铺设,各类污水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可标识不同颜色以便管理。

生产线或车间安装用水计量装置。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对流量、pHCOD、重金属(六价铬)进行在线连续监控并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设pH在线监控设备。

设置全厂废水应急池,以备事故性排放以及废水处理不达标应急。

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并记录运行台帐。建议开展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委托运维,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地面防腐、防渗

该企业电镀车间、化学品原料仓库地面的做法是采用底层5mm环氧树脂上铺设防腐蚀花岗石材料,即在混凝土基础上铺设环氧树脂防渗层,上面铺花岗石块,石块与石块之间用环氧树脂或改性环氧树脂密封沟缝,这种地坪防腐防渗性好,承载力强,耐重物磕碰,使用效果好。此外,管道沟、墙裙也需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

废气

工艺废气处理

铬酸雾采用镀槽两侧设置侧吸罩收集,收集率不低于80%,吸收后采用网格式铬酸雾净化回收器处理,再以碱液喷淋吸收,净化后的废气高空排放,该回收系统净化效率可达95%以上。净化回收器收集的铬酸液可回收利用。

氰化氢采用镀槽两侧设置侧吸罩进行收集,收集率不低于80%,吸收后以碱液作吸收液进行喷淋吸收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高空排放。

企业共1幢电镀生产厂房(4F)每层布置1条电镀生产线,各条线对不同种类的废气均设置专门的收集系统和专门的处理设施在厂房的屋顶布置该幢厂房各条电镀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相同种类的废气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合至同一支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m。喷淋设施碱液池安装pH在线监控,喷淋液达到一定浓度,分类排入废水处理站相应处理池。

电泳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进行喷淋吸收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具体废气处理方案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厨房油烟

在厨房灶头的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油烟收集后,由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噪声

生产车间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优化布局,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设施;厂界周围可适当多种高大的乔木。

固废

危险废物

分类收集、贮存,设专门场地暂存,防渗、防风、防晒、防雨并有废水、废液收集、疏导系统,危废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贮存场所外设置设施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委托利用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其他

企业应加强项目营运期废水、废气和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建立并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帐,确保项目所有环保设施的长期正常稳定运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存在“三废”及噪声排放问题,若处置不当易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严重的污染。该企业若能重视环保工作,能投入相应的财力和人力对“三废”和噪声进行治理,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采取清洁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312302014114

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台州市环保局审批处收

电话:88581183    传真:88581184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1312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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