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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乐洁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水暖洁具水龙头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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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示 台开环建示〔2013〕12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浙江凯乐洁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水暖洁具水龙头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凯乐洁具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台水暖洁具水龙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丰路63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20万台水暖洁具水龙头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88万元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只要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铜锭熔铸烟尘,锌锭熔铸烟尘,抛光粉尘,制芯和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落砂粉尘和食堂油烟。 (1) 铜锭熔铸烟尘 企业拟改造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在熔化炉、炉渣罐、浇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再外加密闭集气柜,将熔化炉、炉渣罐、浇铸机、集气罩置于内部。炉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收集的废气先进入沉降室初步沉降并降温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锌锭熔铸烟尘 企业拟改造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在熔化炉、炉渣罐、压铸机模具开合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炉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收集的废气先进入沉降室初步沉降并降温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抛光粉尘 企业拟改造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粉尘颗粒较重,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最终基本沉降于地面,即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基本可忽略不计。对于沉降在地面的粉尘,需定期清扫,收集后纳入集尘灰中。 (4)制芯和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拟建设单独房间放置手动制芯机(4台),将制芯废气进行整体抽气,同时,在自动射芯机(2台)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整体抽气和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浇铸废气与铜锭熔铸废气一起收集后经铜锭熔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5)落砂粉尘 本项目拟在落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此外,本项目设有放置落砂机的密闭房间,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最终基本沉降于地面,需定期清扫,收集后作为废砂进行处理。 (6)食堂油烟 项目需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量为14.4kg/a。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熔铸烟尘集尘灰、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废砂、金属边角料、抛光集尘灰、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含锌炉渣、含铜炉渣、含锌集尘灰、含铜集尘灰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宣城市富源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初期雨水沉淀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砂出售给玉环县东海覆膜砂厂综合利用;金属边角料和抛光集尘灰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总产生量约为1t/a,属于危险固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食堂废水经格栅、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中污染因子以铜、锌等金属颗粒物为主,含少量铅等第一类污染物,须经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1)铜锭熔铸烟尘 企业在熔化炉、炉渣罐、浇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再外加密闭集气柜,将熔化炉、炉渣罐、浇铸机、集气罩置于内部。炉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收集的废气先进入沉降室初步沉降并降温后再依次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和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主要除去浇铸废气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锌锭熔铸烟尘 企业在锌锭熔化炉、炉渣罐、压铸机模具开合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先进入沉降室初步沉降并降温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抛光粉尘 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4)制芯和浇铸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建设单独房间放置手动制芯机,将制芯废气进行整体抽气,同时,在自动射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整体抽气和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过滤器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5)落砂粉尘 在落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落砂机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对于沉降在地面的粉尘,需定期清扫,收集后作为废砂进行处理。 (6)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油烟采用经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认证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至屋顶(15m)高空排放。 3、固废治理措施 建设规范的固废堆放场,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废物作无害化处置,不随意焚烧或倾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现象;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增加隔声措施;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落砂机设在单独专用密闭房间内;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等;在四周厂界设置2m高的实体围墙,同时加强绿化,减轻噪声对厂外环境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上马后存在“三废”及噪声排放问题,若处置不当易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严重的污染。该企业要重视环保工作,能投入相应的财力和人力对“三废”和噪声进行治理,在项目的营运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清洁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则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可有效地以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公众参与要求;同时,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20日 通信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口 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行政许可科收 电话/传真:88206859 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传真、信件向我局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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