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新富来实业有限公司800万米/年合成革、30000吨/年聚氨酯PU树脂建设项目 |
|
台环建示〔2006〕2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建设单位:浙江新富来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800万米/年合成革、30000吨/年聚氨酯PU树脂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三门沿海工业城,总投资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71332.62m2。 拟建地周围情况介绍:本项目选址位于三门盐场东南角,距离最近的居民点距离约1400m。 项目排污情况介绍: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有废水、废气、固废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回流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总产生量为47896.9t/a,CODcr总产生量为57.6t/a,废水通过工业城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龙嘴头海域。DMF(二甲基酰胺)废气处理后排放量预计为12.15t/a、MEK(丁酮)废气处理后排放量预计为28.0t/a、TOL(甲苯)废气处理后排放量为1.83t/a,废气处理后的卫生防护距离为800m。精馏渣、煤渣、生活垃圾等固废产生。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简介:1、在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建成之间,企业对废水进行集中治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入龙嘴头附近海域;在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预处理达到入管标准后,纳入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出水排入龙嘴头附近海域。2、采用全自动、密闭设备来进行生产,以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对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后,再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3、对高噪声设施进行隔声降噪。4、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普通固废可再利用的出售处置,不能再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就本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及污染防治对策或其它与项目有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内容,则可至台州市环科院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市环保局提交书面意见。 台州市环保局通信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项目处 收 电子信箱:xy@tzepb.gov.cn 传真:8581184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06年6月1日至6月15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 信息发布日:2006年5月31日 |
打印 关闭 |